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累计销售额确认的原因
造成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收入(销售额)确认的规定不同,此处无需重点理解。
您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导致不一致的情况:
1、视为销售行为:
企业将一批自产电热水器产品用于集体职工宿舍的,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应视为销售。 即该业务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包含集体福利产品的销售收入。 但由于该产品仍在企业(员工宿舍)内,所有权并未转移,因此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营业收入为0元。 这就造成了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情况。
2、预收租金业务:
企业一次性预收租金的,根据增值税规定,纳税人以预收货款的形式提供租赁服务。 增值税按“预收预付款之日”确认收入,而企业所得税则按“预收多年一次性预付款”计算。收入应当分期确认。因此,增值税销售额可能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3、飞机、船舶等大宗货物预付款销售:
生产销售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生产期限超过12个月的,增值税按“预收货款收到之日”确认收入或书面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日期”。 但企业所得税要求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这就导致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可能导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4. 商品或服务的附加费用:
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价外费用主要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托收费、包装费、和包装租赁。 、保留费、质量费、运输搬运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附加费用。 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销售额按照纳税人从事应税活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确定,并纳入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和增值税申报缴纳。
但在计算财务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有相当一部分的价外费用并未计入营业收入。 例如,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费用应冲减财务费用; 例如收取的包装费、保留费、运输搬运费等。 费用应抵消销售费用; 例如,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虽然上述情况一般不影响会计结果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在比较两税申报的收入数据时,会导致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
5、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处置:
根据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处置、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当按照销售价格和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但在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方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这将导致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
6、委托销售商品: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纳税人从事寄售业务的,增值税以“收到寄售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方式确认销售额。 但企业所得税应在“收到寄售清单”时确认收入。
因此,如果企业先收到寄售清单,再收到货款,则同时确认收入; 但如果纳税人先收到货款,再收到寄售清单,则增值税先确认收入,增值税销售额将大于企业销售额。 所得税收入; 或者换句话说,纳税人既没有收到寄售清单,也没有收到货款,“寄售货物发出后180天”就确认增值税收入,而企业所得税还要等待到货的托运清单。 ,这也导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7、金融产品转让业务: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虽然纳税人转让的金融产品的销售价格按照销售价格从进货价格中扣除,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申报纳税时,仍沿用扣除前的不含税价格。 销售报告填写在纳税申报表主表格上的销售相关栏内。 金融产品转让业务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结果通过投资收益反映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
对比上述收入(销售额),增值税申报收入(扣除购买价款前的不含税销售额)似乎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八、财政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收入或者销售数量直接挂钩的,税款按照规定计算缴纳。 但在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却反映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 上述性质的补贴将导致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
摘要:事实上,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是正常现象。 财务人员首先要了解自己公司的经营情况。 他们通常可以记录这种差异,以便我们更好地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 企业尽管自身存在税务风险,也可以从容应对税务局的检查。 如果真的被税务局审计,我们可以提供相应的台账和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