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游升温,警惕新型旅游项目非法集资陷阱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外出旅游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旅游项目和服务所迷惑,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更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会员卡之旅
以会员名义收取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员费后可享受免费或低价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资金安全风险较高,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
投资项目巡展
以投资、特许经营、参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到所谓的项目旅游考察,骗取其信任,与投资者签订合作协议,并声称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者本金、获得高额回报,诱导消费者投资。如福建省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名,以发放赠品、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宣传手段,以月息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投资者投资旅游项目,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
预付旅游
以销售“旅游套票”预付产品为名,打着“低价旅行”的幌子向用户收取预付费,以低价产品吸引消费者。例如,一些旅行社以“先付款再旅行”的预付费模式销售旅游套票,承诺如果消费者在某条旅游线路结束后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旅行,旅行社可以高价回购剩余线路并退还款项。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经营范围。
出境保证金旅行
他们打着出境游押金的幌子,收取高额押金和担保,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例如,北京一家国际旅行社就以“交出境游押金可享低团费”为卖点,声称如果消费者不要求退还出境游押金,每半年可获得10%的返利,可作为旅游团费。这吸引了不少人交高额押金,但旅行社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不断更新,但本质不变,突出特点是以高额返利吸引投资者,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应盲目追求高额收益。我国《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严厉打击非法预付卡运营行为。
无论是旅游套票产品还是预付旅游卡,这类旅游产品的价格都明显低于市场价,市民应提高警惕,谨慎选择,避免受骗。另外,在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押金时要谨慎,在缴纳出境游押金时,市民应积极选择银行托管方式,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