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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热搜的女主播诈骗男用户:祸起打赏的不规范

榜首一哥与女主播因打赏不规范引发争议(人民视觉/图)

“20多岁,长得好看”、“护士兼幼儿园老师”、“需要赚钱给家长看病”,这些是视频直播相关纠纷中女主播的常见形象; 反观“榜首老大哥”,后者的形象通常是“事业有成”、“花钱大方”。

这是两个经常上热搜的直播间人物。 自从网络直播兴起以来,女主播和顶哥就陷入了感情和色情的暧昧关系,而且由于打赏规则中的金钱关系,两人经常陷入直播相关的纠纷和争执中。甚至刑事诈骗案件。 组合。

最近引发热议的案件是,2022年5月20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公布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捏造事实诈骗多名女主播90万余元。 该案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有网友调侃称,在众多女主播欺骗男性用户的案例中,这也算是顶哥的一次“反击”。

南方周末记者用“锚、悬赏、赠与”关键词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类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至少有142份。 进一步筛选,发现了与名单上的女主播和顶哥关系密切的人。 案件71起,主要是用户向主播或直播平台索取打赏,追回金额大多达到数十万元。 另一项使用关键词“锚定、悬赏、欺诈”的搜索得到了 441 条涉及不同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有趣的是,诉诸法律时,向女主播索要赔偿的主要是名单顶哥的妻子。 在此类民事案件中,悬赏金能否提取仍存在争议。 各地法院也有不同的判决和处罚,甚至同一诉讼的一审和二审也有不同的意见。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定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时不得从事的31类行为和视听节目服务。 有评论认为,这预示着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女主播在多个团伙中作案,而榜单上排名靠前的大多是单身人士。

这是一个“相爱相杀”的组合。

被设定为“二十多岁,面容姣好”的“女主播”不一定是本人,有可能是男性营业员扮演的角色扮演角色。 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21岁的赵某被江西某公司聘为销售人员。 他编造了护士、幼儿园老师等主播的虚假信息,并在社交软件上添加了男性用户。 按照既定的对话模板与受害人聊天,引诱其到直播间,让受害人误认为他就是女主播本人。

一条类似“杀猪盘”的流水线诞生了。 业务员在合伙人和主管的指导下,在女主播的配合下,编造了恋爱、过生日、因平台解约而完成考核任务、身体不适、主播PK等虚假理由。 .,诱导男性用户在平台充值并给予奖励。 女主播。

这起诈骗案受害人数百人,涉案金额132万余元。 股东通过分红获取非法利益,销售人员、主播通过底薪加绩效获取利润。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的20起与主播、打赏相关的诈骗案件判决书中,类似团伙诈骗案件有11起,占比过半。

与女主播的软弱性格相反,顶哥诈骗女主播时,通常会显得事业有成,钱多,可以依靠。 “棒大哥”是网友们起的一个简单的称呼。 判决书中并未提及涉案男性用户是否为“棒大哥”。 大多奖励“金额小、频率高”。 具体案例中,有不少提到帮助女主播在直播PK中获胜的多重奖励。

在男性用户诈骗女主播的案件中,团伙作案的相对较少,大多数案件都是一名男子同时诈骗多名女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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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通报,2020年4月,徐某在YY平台结识女主播后,将自己包装成高官之子、成功人士。 在骗取了女主播的信任后,他们发展成了恋人。 随后的故事情节与“女主播诈骗男性用户”类似,最终女主播被骗87万余元。 为了维持关系,徐某还为女主播直播间打赏29万余元。

在重庆巴南区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41岁的冷某某以公司股东身份出庭。 他自称在城里有房有车,还和几位女主播谈恋爱。 方法非常相似。 在骗取女主播27万余元后,他又给女主播打赏12万余元。

“这两种形式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对对方的依恋,或者是希望得到情感上的补偿。”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胡鹏辉在2016年直播平台兴起时就对网络直播进行了社会学研究。 我一直关注直播行业。

他认为,直播兴起的大背景是我们身处原子化社会,社会关系脱嵌,而线上直播是情感补充和放松的重要方式。 遇到不满、现实中很难获得成就感的网友,可以在直播间轻松获得补偿。 比如,花几块钱,你可以给你喜欢的主播发一个亲吻表情包,主播会口头感谢你。

直播平台设计的规则增强了这种情感体验。 奖励价值较高的礼物,可以获得主播更多的关注和反馈,同时也能吸引网友的关注。 如果榜单上排名靠前的一哥刷了“火箭”(对应售价500元、1000元的虚拟道具),往往会赢得直播间其他人的关注和好评; 在连麦PK中,排行榜上的顶尖小哥也会保护女主播不断给予奖励和礼物。

对于女主播来说,如果加入公会(包装塑造主播的经纪组织),主播之间就会存在竞争压力; 在公会之外,女主播在与其他主播比赛时也会与其他主播进行较量,如果PK失败就会受到惩罚。 而当日收入减少的压力等等,这个时候,一个花钱大佬的出现,无疑会给她一种依赖感。

在这种基于在线匿名的亲密关系中,诈骗者利用了这一点。

申诉对象多为男性用户的妻子

在这类民事纠纷案件中,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位直播观众想要撤回打赏,因此起诉主播或直播平台。 诉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诉当事人大多是男性用户的妻子。

浙江绍兴的余女士在整理因癌症去世的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了丈夫手机上的打赏和捐款记录。 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某女主播小费超过40万元,且私信红包上多有“520、1314”等字样。

于女士将女主播及直播平台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她声称,丈夫通过陌陌平台给女主播的充值、打赏、礼物,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打赏与女主播保持不正当关系,有违道德风俗。 奖励应判定无效,并退回奖励金。

这是一个典型案例。 案件的关键首先在于直播打赏的性质是免费赠品还是付费网络消费。

最高法罗敏、苏敏在分析文章中指出,学界和实际判例中对于直播打赏的法律问题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直播打赏是一份服务合同,另一种认为是一份礼物。 合同方面,两个质方面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有对价网络直播。

持有赠礼合同者认为,用户是否对主播的表演进行打赏以及打赏金额纯属自愿、单方、无偿,符合赠与的法律特征; 持有服务合同的人认为主播提供表演、互动等直播服务,直播用户在给予奖励的同时获得精神愉悦或智力提升。 这是互联网新业态下的一种非强制性支付服务形式。

“如果确定直播奖励是礼物,那么撤回奖励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立杰分析。 南方周末记者整理的71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奖励属于赠与的案件有23件,其中5件被撤回,而35件属于消费服务的案件则没有一例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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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女士的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观看直播没有门槛。 “陌陌”用户可以随意观看,不需要送礼物,也不需要指定送的金额。 因此,用户送礼物的行为与主播的行为不一致。 演出和平台运营不属于支付义务,因此应视为捐赠。 同时确定女主播及陌陌平台返还部分财产。

然而,二审法院浙江省金华中院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二审认为,涉案丈夫给予的奖励并非实物金钱,而是虚拟道具。 道具是在陌陌中生成并存储的,无法直接兑换回金钱。 另一方面,他一边看直播,一边利用虚拟道具享受生活。 为了获得增值服务、获得精神满足,应该是一种网上消费行为。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些法院也认为,直播打赏行为兼具这两种属性。 2020年12月,安徽省武威市法院发布判决,认定直播平台与用户钟之间既存在网络服务合同又存在捐赠合同关系,奖励金额为网络服务的30%费并作为免费礼物赠送。 按照70%的比例,网络服务部分不需要返还,免费赠品部分按照30%的比例返还。

但二审改判,裁定直播平台与用户之间仅存在网络消费合同关系,直播平台无需返还打赏金。

刘立杰法律团队对2021年直播打赏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法律调研,在收集整理的相关数据中发现,裁判结果与地区存在一定关系。 总体而言,广东、浙江、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认定直播打赏属于服务合同的案例较多。

“我们认为这种差异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 刘立杰表示,一方面,这些地区对于直播打赏这种互联网经济新业态采取了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 另一方面,裁判的差异也与裁判员个人的主观理解有关。 直播打赏与主流文化的关系存在模糊性。 对于一些人来说还比较陌生。 对于直播平台的认识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这些都会对法官的裁量权产生影响。 影响。

平台边界和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正义》杂志2020年第19期发表文章探讨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文章认为:“平台不能以打赏是单方赠送为由逃避行政监管。当前返还打赏的本质是用户与平台之间如何履行网络服务契约,重塑平台在直播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对于规范平台和主播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很多民事判决中,涉案直播平台通常不会被判定存在实际责任问题,但不少判决都会提到平台的“社会责任”。 在上述余女士案件中,二审判决特别提到,作为直播平台的经营者,还应当承担与其利润相适应的社会责任。

2018年8月正式成立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对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判决中特别强调,“直播行业仍处于逐步规范的过程中”。 2020年11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积极研究播出建议,追究劳动者的责任。创作、展示有益才华、健康生活等具有积极价值观的直播节目。

在一些诉讼中,直播平台会强调用户协议的内容以及平台发布的各种温馨提醒,“直播间下方有蓝色字样,内容是提醒用户仔细判断诱导行为”。奖励和私人交易,以防止对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

刘立杰发现,虽然相关领域立法的呼声早已存在,但直到最近,相关部门才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主要针对未成年人打赏。 “这也反映出相关问题极具争议性。” 但他认为,当权利不明确时,纠纷就更难解决。 因此,立法或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直播行业的一系列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包括直播奖励、涉及游戏的游戏等。 对手机、直播等中性技术要结合具体的服务内容和呈现形式进行规范和引导,消除堵塞。

除上述民事纠纷外,在刑事诈骗案件中,对于将奖励金纳入定罪数额的争议较少。 最新消息是,2022年6月22日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准则》要求主播在直播期间不得采用暗示、引诱、有组织炒作、雇佣喷子买礼物、推销“送礼抽奖”等手段。现场直播。 鼓励用户大量打赏、诱导未成年用户打赏、或者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打赏。

南方周末记者刘以贤实习生谭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