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广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7 月 1 日
广州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多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战略性支柱产业,实现城市文化综合实力新高《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展[2020]78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发改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四个创新、突出色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发〔2019〕16号)。
1、打造文旅特色品牌
(一)培育城市文化品牌。 充分发掘广州作为岭南文化中心、近代革命发源地、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改革开放前沿的文化遗产,培育“红色文化”品牌,打造传承示范区弘扬红色文化,推出一批优质红色旅游线路。 培育“岭南文化”品牌,携手佛山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加快岭南文化中心区建设。 培育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品牌,保护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充分发挥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申报先导城市的作用,牵头开展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研究,开展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申报工作。与香港、澳门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共同推进遗产申报工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创新示范区。 培育“创新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创新文化设施,推出一批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特色文化产品。
(二)擦亮城市旅游品牌。 实施城市品牌工程,打造“云山珠江、吉祥花城”、“千年商城”、“广州过年、花城赏花”、“吃在广州”、“打造广州文化旅游形象新IP,将珠江游、广式健康生活游培育成世界一流文化旅游品牌。
(三)打造“粤式服务”品牌。 继续实施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行动,完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体系,提高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文艺演出等服务水平。加强服务标准建设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的文化旅游产业“粤式服务”标准。 组织开展“红色导游大赛”、“金牌导游大赛”等活动,打造一流的导游解说员队伍。 加快建设信息咨询、医疗救助、智慧旅游等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四)彰显城市文明品牌。 深化全区文明创建,开展“四级文明联创”,推动文明理念培育,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建设志愿者之城,塑造广州城市新形象文明。 实施公民文化素养培育计划,普及公民艺术教育,培育全民热爱文化艺术、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高尚兴趣和文化氛围。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公民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2.推动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发展
(五)科技赋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推动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体系,瞄准核心技术产品和装备文化和旅游领域,攻克一批瓶颈技术,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产业化。 支持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创建一批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六)做强数字文化产业。 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动漫、游戏、电子竞技,发展新文化业态。 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游戏交互引擎、全息成像、裸眼3D等数字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推动文旅产业“上云”用数据赋能智能”,培育一批骨干数字文化企业。 大力支持电子竞技产业发展,支持电子竞技场馆建设、俱乐部入驻和重大赛事举办,优化电子竞技产业发展生态。 依托越秀、海珠、天河、黄浦、花都等区数字创意发展优势,着力打造国家级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示范区。
(七)发展数字音乐产业。 培育一批音乐产业龙头企业,引领网络音乐发展。 建设数字音乐孵化器、原创音乐孵化平台等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音乐创作、制作、演艺、数字音乐公司来广州发展,设立中国总部或华南总部,打造世界级音乐产业基地。一流的数字音乐产业平台。
(八)打造超高清内容创作高地。 依托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和广州国际媒体港,培育超高清视频内容制作产业,突破多项关键技术,着力打造“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内容生产基地”。 ——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园”和千亿级超高清视频内容生产产业基地。 支持5G+4K/8K超高清视频内容创作、集成发行、版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
(九)发展文化和旅游“网红经济”。 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先网络直播和网红经济运营(MCN)组织。 发展网络文学艺术,丰富网络文化内涵,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上传播,培育“云演艺”、“云会展”等文化和旅游“云产品”。 提高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产品原创性和文化品位,推动网络文化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推动“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十)创建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 围绕“一江两岸三带”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开放旅游目的地、公共滨水旅游区和风景区“绿路”、“蓝路”、“云路”、“粤南古驿道”等,推出多条网红打卡点和“最广州”历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推动我市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将番禺区打造成为区域旅游建设的典范。 结合各地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构建文化与旅游、景区与城市、城乡、产业与城市融合的全域旅游新格局。
(十一)推动文旅融合主题功能区发展。 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综合要素聚集、发展成效显着的高端主题功能区,打造世界级文化地标和旅游目的地。 推进党的三大辖区红色风景区——农业讲堂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 推动小蛮腰-花城广场-大地片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板块建设,打造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 推进黄埔古港-南海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板块、白鹅潭-太古仓-巨龙村-广州钢铁文物现代滨水工业文化创新板块和花都-从化-增城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板块建设,加快融合发展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新合浦历史文化区、天河路商务区、汉溪长隆万博商务区、西关文化商贸旅游区等文化商贸旅游区,着力打造全国一体化发展典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区。
(十二)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新动能。 推动“文化旅游+农业”融合,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综合体,推进“农民进城、市民下乡”文化旅游体验活动,建设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旅游村镇。 推动“文化旅游+工业”融合,发展工厂体验游等工业旅游产品。 推动“文旅+体育”融合,将文旅元素融入足球、马拉松、网球、羽毛球等专业品牌赛事中,充分利用香港赛马会从化马场资源,推广赛马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旅游、体育综合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大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 完善图书馆城、博物馆城、文化中心(站)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三馆合一”工程和广州文化中心、美术馆、文化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粤剧、推广红色文化设施、革命遗址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文化场馆建设力度,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有效供给。
(十四)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和广州文化云平台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云、网、端”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数字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产业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的基础数据、计算能力和模型算法,推动传统文化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加强移动应用、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互联互通。 积极对接广州数字新基建,利用好相关平台和技术,支持文物单位、景区、主题公园、公园街区等利用文化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展览商业网点大厅、虚拟景区等数字文化和旅游体验设施,一批智慧景区升级改造。 充分利用5G等技术打造智慧旅游平台,提供“智能化、预约式、非接触式”服务新体验。
(十五)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发展。 推进“粤文化”等综合性文化旅游项目、文商旅游融合开发项目、数字文化创意小镇、旅游文化特色村镇、免税综合体、影视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数字出版基地、版权交易基地。 综合开发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等优质资源,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支持A级景区、星级酒店引进博物馆、电影院、剧院、文创店等文化设施,与艺术团体合作建设文化旅游剧场。
五、做强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
(十六)推动智慧文旅装备发展。 支持灯光音响、舞台表演、娱乐、印刷、电影影视等文化装备和游轮、游艇、房车、潜水等旅游装备优先发展,培育一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 完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产业链,扩大广州文旅装备制造业在国内外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 支持重点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制定行业标准,推动文旅装备制造向智能化、节能化、创意化转型。 支持文化和旅游装备企业参与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制造和创新转型。 支持文化旅游装备产业重点实验室建设。
(十七)打造文化和旅游装备产业集群。 把文化旅游装备作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文化旅游装备企业创建综合展示基地和品牌项目,打造文化旅游装备产业集群。
六、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十八)培育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 实施百亿企业培育行动,鼓励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现有优质资源。推进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扶持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成立广州文化发展集团,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引进世界500强、全国文旅30强企业总部落户广州。 鼓励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向“专、精、特、创新”方向发展,支持其在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挂牌上市。
(十九)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规模化发展。 实施百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等国家平台建设。 加强文化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开展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考核,推荐创建一批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和老民居、老村庄、老工厂、老仓库等发展文化产业园区,鼓励园区开发公共文化空间、旅游休闲空间、A级旅游景区。 到2025年,全市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达到300个,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0个。
七、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
(二十)组织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 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精心组织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推动消费国际化、特色化发展,推动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组织开展“广州欢迎你”、“百家媒体进广州”、“百列列车进广州”、“广州文旅品牌国际传播”等系列活动,推出多项优质文旅体验点。 开展“文化约聘”、“文化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促进文化消费惠及百姓。
(二十一)丰富优质文艺作品供给。 支持以粤剧、粤剧、广东音乐、岭南工艺、广州文艺等为主的创作,鼓励文艺院团加强与国内外高端剧院合作,推动文艺名人走出去引进、建设一批文化艺术名人工作室,推出一批文艺精品,活跃消费市场。 支持新闻出版和影视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推出一批优秀影视出版作品。 坚持诚信创新,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
(二十二)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利用。 推动文物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品,鼓励企业、学校等机构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运营,支持在特色街区、旅游集散地设立文化创意产品销售网点中心、风景名胜区。 支持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投融资服务和营销推广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活动会展品牌。 加大对“三雕一色一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和创意开发,运用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打造广州特产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食品、工艺品、服装、中药材。 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师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街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商场、社区,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
(二十三)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模式惠及人民。 每年都会出台一系列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措施,组织广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活动,刺激文化旅游消费,构建政府补贴、平台利润、企业优惠、广泛惠民的消费市场格局。公民和游客的参与。 支持文旅企业与知名网络营销企业合作,广泛开展“云旅游”、“云剧场”、“云非遗”、“云文创”等网络营销活动,扩大线上消费。
(二十四)促进文化旅游夜间消费。 丰富珠江夜游产品,鼓励旅游景区开发夜游项目,开展国际灯光节等夜游主题活动,培育广州文化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推动博物馆夜间开放,鼓励开设24小时书店,拓展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旅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打造一批文旅夜间消费聚集地地区。
(二十五)促进多业态“大众旅游”消费。 鼓励挖掘岭南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养生保健旅游等短期旅游产品,举办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 发展养生养生旅游,推进中医药文化和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发展温泉、山地越野、户外露营等康养产品。 推动民宿有序发展,完善休闲度假、乡村体验等功能,打造一批高品质民宿。
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共建共享
(二十六)完善人文湾区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小组作用,建立粤港文化和旅游部门高层互访定期机制有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旅游、演艺、公共图书馆、动漫游戏产业和文化。 旅游金融媒体传播等联盟的作用将是深化广港澳、广深珠、广佛肇桥等地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简化文化旅游审批手续。为港澳企业和个人在广州举办旅游活动,引进港澳优质文化旅游企业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二十七)推动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全面合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建设大湾区影视后期制作中心,推进广东文化遗产步道建设——港澳大湾区,成功举办“粤港澳青少年文化交流季”,参加粤港澳大学湾区艺术节。 与香港合作举办文化周,与澳门开展研究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品牌共创、人才共育,构建粤港澳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大湾区。
九、加强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提升广州文化和旅游国际影响力。 充分发挥广州文化旅游海外推广中心作用,利用线上带货、虚拟展览等新业态传播新业态,策划开展文化旅游专题营销。 利用国际友城、世界大都市协会等资源,深化与国际旅游媒体合作,加强城市宣传营销。
(二十九)提高文化和旅游展览国际化水平。 充分发挥广交会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引擎作用,支持广州国际旅游展、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广州演艺博览会、广州国际漫画节等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不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把广州文化产业博览会打造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交易平台。
(三十)推动广州文化和旅游产品“走出去”。 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销售活动,促进文化产品大规模出口,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天河区国家级文化旅游示范区作用。文化出口基地,推动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装备等参与国际分工。 提高国际市场份额。
十、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
(三十一)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切实把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强化地方发展责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二)设立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运行机制。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文化和旅游消费、重大文化和旅游平台、文艺创作、电影产业等方面的补贴和奖励。
(三十三)优化文化和旅游用地政策。 对入围省市重点项目的旅游用地(含高端酒店项目),在土地储备、农转指标、项目审批、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重点文化产业用地出让起拍价根据相应区域的办公用途和市场评估地价综合制定。 支持旧厂房、仓库改造为文化创意场所,按土地原用途和地权类型落实用地过渡政策。 原划拨土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文化创意场所的,继续保留划拨土地用途,不征收相关土地收益。 合理利用历史建筑作为文化创意场所的,按照本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支持城市更新和新建住宅区,按照相关标准提供公共文化设施。 对于非营利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中的社会投资,地方政府应就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发表意见。 在被市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可以分配建筑土地,当地主管部门应确保其非营利性质。
(34)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支持具有文化和旅游特征的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特殊文化和旅游贷款产品的发展。 支持广州文化旅游业的投资和融资的创新发展,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文化旅游业。 促进风险共享和薪酬机制的建立和改善。 建立一个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支持广东大湾地区大湾地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广州变得更大,更强大。
(35)加强人才支持。 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项目,为文化和旅游才能建立分类评估系统,以及杰出的文化和旅游业人才库,并专注于培养和介绍文学,艺术,创造力,创造力,旅游等专业人才。根据相关法规,为合格儿童提供住房,学校和就业安全的措施并提供支持。
(36)优化文化和旅游业环境和执法环境。 加深商业系统的改革,优化文化旅游业的行政批准过程,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全面发挥各种文化和旅游业协会(商业和学术)以及行业联盟的作用。 促进文化旅游业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创新监督方法,改善信贷系统,优化司法环境,提高文化旅游市场的全面执法水平,并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37)该措施将从发行之日起实施,并将有效期5年。
披露方式:主动披露
广州市政府政府总部于2021年7月7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