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营改增中常见问题及账务处理
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最新税改营改增中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择用取得的全价款、价外费扣除支付给其他跟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以及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或个人。 ,交通费,签证费,机票费,余额就是销售额。
2. 计算公式及税率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别税制的,除已从销售额中扣除的费用外,符合条件的其他进项税额仍可抵扣。
旅游业税余销售额=取得的总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跟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以及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的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或个人费用、签证费、机票费。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1+3%)×3%
3. 发票开具
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差别税法计算销售额的,按照规定向旅游服务购买者代收代缴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最新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规定:“按照现行政策采用差别征税方式缴纳增值税,且未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通过差额税款填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抵扣金额新系统中的发票功能。 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价税’字样,开具发票不应与其他应税活动混淆。”
4. 账户处理
(1) 一般纳税人差别纳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相关费用允许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的,用于记录产值减少额企业按规定扣除销售额的税额,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额扣除”一栏;企业收到应税劳务,按规定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按实际缴纳或应交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的差额计算】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含税销售额应与价税分离,按6%计算。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方: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B公司支付旅游服务分包费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记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人差别纳税的核算
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相关费用允许在销售额中扣除的,按规定扣除销售额减少的应纳税额,直接冲减“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账户;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时,可以按照规定抵扣销售额,减少应纳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缴纳或应交的税额与上述增值税税额的差额计算】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含税销售额应与价税分离,按3%计。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B公司支付旅游服务分包费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记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5. 纳税申报
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最新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时,在确定销售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时,其价款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所列信息(三)》(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三”)。
附表3第5栏为“当期实际扣除金额”,应等于《附件1》第12栏(当期销售明细)(以下简称“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中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作为“附表1”)。 资产扣除项目当期实际扣除金额。”附表1第14栏为“抵扣后销项税额”,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情况)》第11栏“销项税额”。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
Ps:规模较小的,只需在付款清单中填写相应的扣除项目即可。 此外,纳税人想要实行差别征税,必须向税务局登记,否则不得实行差别征税。 如果没有注册,请像生活服务业一样全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