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省
1.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 立足新发展阶段 全面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 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 加快创新发展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和服务精益求精,推动全省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品业态更加丰富,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接待服务更加优质,旅游形象更加美好。更好地实现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让“有一种生活叫云南”享誉社会,在新起点上推动文化繁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满足国家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省。 到2025年,全省接待游客超过11亿人次,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超过2.2万亿元,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文化兴云南”活动
1、加强思想领导。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坚定文化自信、自强不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真履行举旗帜、聚人心、育新人、弘文化、展示形象的使命。 坚持以文化塑造旅游、以旅游弘扬文化,加强文化引领和文化赋能,让旅游成为展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 筑牢思想安全防线,加强演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督和属地管理职责。
2.弥补公共文化服务短板。 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馆和分馆建设。 全省行政村(社区)以上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 推进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和省文化馆升级改造。 加快公共数字文化、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工程建设,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 实施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以及怒江、迪庆州国家级广电一体化提升工程。
3.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倡导全民阅读,丰富“图书九进”活动。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文化服务“嵌入”,打造城市“一刻钟”、农村“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优化无障碍服务,支持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图书馆和阅览室。 推动博物馆改革发展,推出一批主题展览、研究基地和文化创意产品。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彩云奖”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万余场。 组织“文艺轻骑兵基层巡演”、“进农村行动”等惠民演出3万余场,惠及群众超过1000万人次。 支持基层一线广播电视内容创作,确保国家(市)广播电视台每周自制涉农节目不少于4小时,县级广播电视节目每周不少于4小时。电视台每周自制涉农节目不少于1小时。
4、创作文学艺术杰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主题,运用新剧(节目)演出、青年演员大赛、新年戏曲晚会、原创舞蹈表演、地方歌曲创作和歌唱表演等形式、美术双年展等活动平台推出了一批具有云南元素、民族特色、国家标准的艺术佳作,使云南艺术创作水平持续走在西部地区前列,力争赢得“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等国家一级奖项评选实现突破。
5、加强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 加强现代科技应用,建设大理太和城、晋宁石寨山等高水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加强考古工作,加快考古发掘成果转化利用。 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申报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为世界文化遗产。 加快滇缅公路联合申报世界遗产,配合丝绸之路南亚走廊(云南段)申报世界遗产进程。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认定,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进行。
6.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 推进云南遗产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建设。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新增500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1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理论成果。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体系,塑造云南南南文化遗产开放课程品牌。 高标准创建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丰富影视音像制品内容,着力创建国家级影视基地(园区)和国家级音像产业园。 创新开发“金、木、土、石、布”等系列文化创意产品,推动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引入景区、酒店、街区和服务区。 面向大众推出高品质舞台艺术,发展庭院式、沉浸式小剧场节目,实现大型旅游演艺节目在各州(市)的全覆盖。 发展动漫游戏产业,积极举办动漫博览会、旅游节等活动。 推进影视、出版、文化创意等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20个以上,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文化企业120家以上。
(二)全面实施旅游振兴云南行动
8.推进资源普查和转化利用。 以做强文化和旅游资源经济为目标,统筹指导,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级普查。 省级组织开展跨州(市)、跨走廊、跨山川、世界遗产地等优质资源普查,统筹开展农业、工业、交通、水利、旅游等领域旅游潜在资源普查。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 各州(市)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建立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平台,形成全省文化旅游资源“一张地图”。
九、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支持昆明、保山、大理、普洱、西双版纳、丽江、迪庆、怒江等有条件的地州(市)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制定世界级旅游景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培育建设规划。 玉龙雪山虎跳峡、三江并流等10个世界级旅游景区和苍山洱海、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等10个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将分批启动。
10.加快旅游产品业态创新。 推动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避寒暑、养老医疗、中医养生等示范项目30多个。 发展工业旅游,打造体验式、互动式旅游新场景。 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打通景区连接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绿色美丽公路和风景型、休闲型服务区。 积极发展体育旅游,推出30余条优质徒步旅游线路,努力举办探险旅游发展会议和赛事,打造“高原训练度假村、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天堂”品牌。 探索发展游学旅游,建设50个以上中小学游学实践教育基地。 因地制宜推动半山酒店、帐篷酒店、房车露营地、旅游民宿等特色住宿发展。 已有400多家旅游民宿获得评级。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群。 创新发展科技旅游,开发沉浸式演艺、全息成像等科技旅游新产品,培育云旅游、云演艺、云会展等60多个智慧旅游新场景。
11.推动景区综合转型和品质提升。 实施老景区改造提质和绿色景区建设规划,优化景区衔接道路、旅游线路、标识、智能导游等服务。 支持景区引进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推广景区绿色种植,巩固提升景观品质和游客体验。 改造提升450个老景区,实现A级旅游景区绿化美化全覆盖,评选150个绿色美丽A级旅游景区标杆和典范。 新增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个以上,新增4A级旅游景区100多个。
12.加快发展特色生态旅游。 坚持保护优先,推动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创建,提高总控区生态旅游、生态体验、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自然保护区。 建设20多个省级重点生态旅游项目,认定60多个低碳A级旅游景区,培育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等生态旅游带。
13.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规划建设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10条最美怀旧旅游带,推出花谷、花海、茶咖啡、果蔬等10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打造100多个乡村旅游集群,培育农文旅融合示范点300多个。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优化城乡旅游环境,建设民族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金牌旅游村、最美怀旧旅游目的地、特色旅游推广示范村。 推动云南美食创新,发展“茶宴、花餐”,打造“滇味正园”美食品牌,打造标志性美食街、特色餐厅和小吃。 推动“村民+合作社+平台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的乡村旅游多元化发展模式,形成“景区领村”的发展格局,力争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亿人次以上,实现乡村旅游收入3500亿元。
14.推动红色旅游发展。 建设长征民族文化公园(云南段),推进维新扎西会议旧址、寻甸科都红色教育基地、会泽水城红军扩编旧址、红军会址等重点项目建设。元谋龙节度。 讲好聂耳故事、国歌等“五个故事”,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弘扬红色文化精神,推动创建两个以上国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创建经典红色旅游景区10余处。
十五、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合作。 与周边国家共建昆明—万象、老挝—泰国曼谷、昆明—越南海防、昆明—缅甸仰光3条跨境旅游走廊。 培育打造云南越南民间友谊游、中老铁路休闲游、中缅胞波友谊游3条精品跨境旅游线路。 以勐腊、瑞丽、河口、麻栗坡等边境县(市)为重点,规划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先行区。 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仰光、金边中华文化交流中心、侨乡书院、华文书店作用,成功举办中缅媒体双城论坛、跨国春节联欢晚会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实施文旅项目高质量建设行动
16.加强文化旅游项目要素保障。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文化旅游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与九个高原湖泊保护对接,坚决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等。 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简化旅游设施许可证申请流程。 鼓励协调中央和省级预算投资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和文化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
17.高水平谋划文化旅游项目。 围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港口经济发展壮大,省级牵头规划了50个左右质量高、市场前景好、业态创新的重大投资项目。 各州(市)规划包装10余个重点文化旅游项目。 项目方面,各县(市、区)规划打包新增文化旅游项目2个以上,全省推出文化旅游投资项目500多个。
18.实施有针对性的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 针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一对一针对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促进企业和项目招商引资。 集招聘品牌、招聘管理、招聘服务于一体。 加强承包项目协调服务,提高项目实施率和资金到位率。
19.建设重大引领和配套工程。 加快澜湄黄金水道国际旅游带、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等南亚东南亚六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建立全省业态创新项目库,加快推进农文旅融合、工旅融合、体旅融合、健康融合等200多个业态创新项目护理和旅游。
(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
20.建设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 引进国内外优质文旅企业来云南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子公司或合资企业。 育优扶强,组建云南文旅集团。 按照规定,推动湄公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条件的“金种子”文化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法律法规。 支持全省文化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全产业链经营,力争云南文化旅游龙头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
21.做强传统文化旅游企业。 推动实力旅行社集团发展,培育年收入超亿元旅行社30家以上。 支持全省旅游住宿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深化国有风景名胜区所有权、经营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改革,促进传统文化转型旅游企业转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转为规管企业。 按规定将股份公司、参股公司转入市场,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10亿元以上的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
2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引导和支持体育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 支持地方企业特色品牌发展,新增特色小微文化旅游企业1万家以上和“专、特、新”旅游企业100家以上。 鼓励村党组织牵头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培育全省5000个乡村旅游合作社和14万户以上经营户。
23.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推动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产品和业态高端化发展,增强鲜明的自然文化特色,升级智慧管理和服务。 推动全省38个旅游度假区提质增效,引进一批旅游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入驻园区。 充分发挥建水紫涛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提高园区服务和孵化能力。
(五)开展打造提升旅游服务专项行动
24.加强执法监督。 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职业行为,推动完善导游薪酬制度,实现“游购分离”,解决“随购游”问题。 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办案,及时发布指导案例。 优化旅游投诉处理制度,建立省级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加强处理过程管理,实行投诉处理回访制度。 推动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巡回法院和纠纷仲裁机构建设。 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边境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文化、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设立旅游市场。
25.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重点旅游相关企业信用评价全覆盖,评选一批守信用、光荣标杆企业,推出一批“品质旅游”高服务旅行社、旅游购物示范企业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 推广贵重旅游商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优化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 加强特色酒店、民宿标准化管理,实现旅游服务标准化、品质化、管理化。 定期落实服务游客“十件实事”,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 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抵制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
26.强化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红色资源、节庆论坛、文艺创作、娱乐市场等领域的思想保障工作。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脚本娱乐、档次旅游民宿等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加强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和旅游包车等安全监管,“一项目一预案”做好安全应急处置。
27.提高智慧服务水平。 强化“手机游云南”服务器功能,推动西南区域智慧旅游联盟成立,不断提升“游云南”平台访问量、转化率、留存率,提升市场化水平手术。 迭代优化“手机管理旅游”管理端,实施旅游团队全息化管理,提升行业数字化治理能力,推动文旅产业治理体系信息化。
(六)树立宣传形象和品牌的行动
28.塑造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围绕“有一种生活叫云南”主题IP,开展IP资源普查和策划,制作3部以上云南文旅宣传主题高水平视频,加大市场投放力度。 支持各地制作辨识度高、传播力强的图文视频宣传材料,增强云南文化旅游形象传播。 积极参与“你好!中国”品牌对外推广体系和丝绸之路主题旅游海外推广季、长江主题旅游海外推广季等专业推广活动,提升云南文旅品牌影响力。
29.创新文化旅游促进机制。 加强文旅宣传与各大媒体、文旅要素部门的交流合作,建立宣传品共购共享机制,策划开展现象级营销。 依托Facebook、照片墙、推特、优图、抖音海外版等国际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完善云南文旅线上对外宣传和营销推广体系。
30.加大文化和旅游宣传力度。 构建“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州市县媒体+文旅企业”线上线下协同的品牌传播矩阵,加大旅游精准营销力度。 积极开展“进来、走出去”营销,不断推出新产品、新亮点,全面宣传推介云南旅游。 组织举办中国国际旅游博览会等会展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高质量组织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
31.深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等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合作,提高云南对外旅游交流合作水平。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和川滇藏“大香格里拉”合作,推动云南与上海、云南与广东、云南与香港、云南与香港等多层次区域旅游合作。澳门、云南、台湾。
32.建立文化旅游正面宣传和舆情处理一体化机制。 健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处置追踪、举报辟谣、正面宣传一体化机制,主动应对负面舆情,加强正面应对和舆情引导。 加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党委网信办、政府信息办、公安(网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规定处理旅游相关网络舆情。法律法规。 打造高素质旅游网络舆情处置队伍,有效防控舆情风险,快速安全处置负面舆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高层协调、部门联动、自上而下协调、执行力强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地方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保持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资金稳定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的支持力度,设立云南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 加强典型引导,打造云岭旅游名县、金牌旅游村等品牌。
(三)加强人才培养。 实施金牌人才工程,培养金牌导游(解说员)、金牌旅行管家、金牌主播和金牌职业经理人。 加强该省大学和职业学院关键文化和旅游学科的建设,改善专业环境,并填补考古学和其他专业的空白。 加深学校企业合作,进行基于订单的文化旅游才能培训。 增加培养“年轻幼苗”才能的努力。 加强人才政策的宣传,进行“双重招聘和双重吸引力”的工作,以吸引投资和才能,并通过政策,项目和才能促进才能。
(4)加强监督和实施。 改善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等的统计指标系统,并改善统计监测系统。 充分利用“文化旅游发展的全面质量和有效性”指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国家(城市)竞争申请该省高质量的旅游业开发年度现场会议,并促进实施实施建立强大的文化和旅游省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