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过旅游购物团,但是没有遇到强制购物的团
最近的一则新闻是游客小敏和她的朋友报名参加了6天5晚的云南旅游团。 两人的团费才1580元。 导游称,为每位游客安排了一名接机员,了解游客的家庭住址,并敲诈其购物。 游客分为三个消费层次:工薪阶层消费3000-8000,白领消费8000-20000,精品消费20000-100000。
好家伙,这个导游绝对是违法的,居然还敢拿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威胁。 这不是另外的犯罪吗?
这让我想起我们家有几次参加购物旅游团。 记得那是2008年左右,妈妈带我和表弟去桂林旅游。 我们的三个孩子还在上初中。 高中放假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
俗话说,桂林山水甲天下。
不得不说,桂林的风景还是很美的。 几天的旅行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乘船游漓江。 这次旅行真的很慢。 其他的景点,只要是陆地上的,都是我匆匆忙忙的。 已经很多年了,具体的行程我已经记不清了。 只记得导游带我们去逛了3-4次。 最后一天,他带我们去买纪念品。
有玉器店、保健品店,还有我们能想象到的各种购物店。 因为我们旅途中从来没有遇到过购物团,所以没有太多的准备。 那时候全家人都没有信用卡,大家只带现金。 我身上只有几百块钱应急用,我记得只在玉器店买了一堆琉璃。
这次旅行的体验确实很差,但是导游并没有强迫我们购物。 他只是带我们去购物的地方,然后用各种善意的话劝大家买东西。 后来因为钱不多,我们又去了几个购物点。 导游干脆让我们坐在车上等他们买完。 感觉这个导游不错!
后来2016年妈妈去了一次香港,还有购物环节,体验还不错。 导游并没有强迫大家买东西,只是提醒大家买东西。 后来妈妈又买了两块手表,又买了。 我有玉手镯和相机,就可以了!
虽然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强制购物的旅行团,但我也看到过一些和小敏有类似经历的新闻。 有一次看到新闻,有顾客抱怨旅行团,因为旅行团强迫他们去逛街买东西。 如果有人不买东西,导游就会讽刺地对他们说,门口有人把守,不买东西就不准离开。 回国后,他们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加购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罚款。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处以下列罚款,并暂扣或吊销导游证。
因此,当您在旅行中遇到强迫购物或胁迫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即使您在旅行期间无法及时报告,您也可以选择在旅行结束后向相关部门报告问题,予以保障。 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