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九国际

热搜词: 家中

旅游合同纠纷又调解不成时游客该选择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常常选择在工作之余去旅游度假,以开阔视野、休闲娱乐、放松心情。 但如果身在异地、人生地不熟,一旦在旅行中发生纠纷,不仅会失去旅行心情,维权也会变得更加困难。 那么,当发生旅游合同纠纷且调解不成时,游客应该选择诉讼还是仲裁来维权呢? 这两种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何优缺点? 笔者通过案例讲解了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案例回顾

情况1

张先生报名参加了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南极旅游、摄影、探险12日游”。 行程结束后,张先生对旅行社的安排非常不满,于是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投诉的主要内容是: 1、在12天的行程中,旅行社安排的导游全程陪同,但导游不熟悉当地情况,全程很少解释; 2、穿越德雷克海峡是本次行程唯一的核心点之一,但旅行社只是点击了它,根本没有安排穿越; 3、主要景点游览时间大幅缩短。 旅行社不同意张先生的投诉,经旅游质监部门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谅解。 正当张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他突然发现,根据他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在纠纷无法协商或调解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向旅行社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张先生觉得诉讼方式过于复杂,只好继续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同意赔偿张先生等游客每人3000元。 张先生表示,与自己支付的8.8万元旅游费相比,调解结果并不理想。

案例2

刘女士趁儿子放暑假的机会,带着儿子报名参加了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上海迪士尼乐园和香港海洋公园精品游。 当刘女士和儿子抵达深圳准备过关时,海关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的香港个人旅行签证已经过期,被拒绝入境。 结果,刘女士被迫取消了香港之行,这让她自己和儿子都很失望。 刘女士非常生气。 她认为,旅行社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在组团时没有尽到检查证件的义务。 于是,她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要求退还部分香港旅费。 该旅行社认为,在组团时已注明旅客应对个人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刘女士对此次旅行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 双方调解不成,刘女士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她发现,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她选择了“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就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刘女士称,她是在旅行社工作人员指导下签署合同的,并没有仔细阅读。 刘女士考虑再三,决定接受调解结果。 旅行社向刘女士父子退还了1088元的路费。 刘女士表示,她对结果并不满意。

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_旅游合同纠纷新闻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

结合案例说明一下

上述案件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当发生旅游合同纠纷,相关部门调解不成时,游客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是诉讼还是仲裁?

案例1中,张先生选择了出境游,他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是很满意; 案例2中,刘女士选择了国内游,她认为旅行社在审核她的证件时出现了错误,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但无论是国际游还是国际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他们都会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这是巧合吗? 事实上,这种看似巧合的情况并非偶然。 案例2的刘女士透露了这个秘密。 事实证明,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工作人员普遍倾向于引导游客选择诉讼方式。 旅行社为何如此“热情”地引导游客做出选择? 原因是,维权时选择诉讼存在诸多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游客充分、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诉讼成本过高,让很多游客望而却步。

据《旅游保险》提供的数据显示,大部分旅游合同纠纷标的金额较小,一般在2万元左右。 在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聘请律师的基本费用在2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交通、餐饮、住宿等维权费用。 这样的“性价比”让律师不愿接受这样的“小案子”,也让维权当事人觉得不划算。

其次,诉讼程序相对复杂,当事人诉讼难度较大。

选择诉讼就意味着您将面临繁琐的诉讼程序。 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 诉讼活动相对专业,法律术语满天飞,诉讼受地域管辖。 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捍卫自己的权利并不容易。 面对现实困难,不少游客无奈放弃诉讼维权。

第三,耗费大量精力,导致维权者得不偿失。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卷入诉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仅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目前,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时间较长,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 即使法院最终胜诉,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问题。 与标的额较小的旅游合同纠纷等案件相比,赔偿金额并不高。 很多时候,诉讼后很多当事人都会觉得得不偿失。

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_旅游合同纠纷新闻

旅游合同纠纷新闻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

由此看来,旅行社引导消费者选择诉讼的目的是增加维权成本和难度,让游客权衡选择诉讼维权的利弊,鼓励游客接受调解结果尽快,避免旅行社承担更大的赔偿风险。 因此,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旅行社提前准备好合同格式文本,工作人员倾向于指导签订,也就不足为奇了。 游客作为弱势方,在了解了诉讼维权的弊端后,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必须非常积极。 那么当发生纠纷,调解不成时,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当事人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大大增强。

仲裁遵循自愿原则。 仲裁管辖权可以通过协议确定。 不实行区域管辖和等级管辖。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相比之下,诉讼则显得“僵化”得多。 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只能向依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的组成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无权干预,只能依法申请回避。 。

其次,处理合同纠纷更加方便、快捷。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且,仲裁是最终决定,不得上诉或重审。 即使您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法院也不会再进行实质审查。 只有当程序存在明显的法律错误时,仲裁才能被撤销。 与冗长且充满变数的诉讼相比,仲裁显然更具成本效益。

第三,仲裁维权成本大大降低。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 由于是双方自愿选择,仲裁的气氛比诉讼的紧张气氛轻松得多。 仲裁的速度也比诉讼案件快。 更重要的是,仲裁费用相对较低。 对于旅游合同纠纷等小额案件来说,无疑节省了维权成本,并且能够获得弱势方的权益。 更好的实施。

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_旅游合同纠纷新闻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

温馨提示

客观地讲,并非所有法律纠纷都适合通过诉讼解决。 比如简单的交通事故、普通的劳动纠纷、一般的医疗纠纷、不严重的婚姻家庭纠纷等,这些小微案件如果到法院提起诉讼,不仅成本高、复杂、耗时,而且还会影响案件的审理速度。容易激化矛盾,伤害感情,不利于解决纠纷的法律目的的实现。 当前,法院案件多与案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大量案件的涌入,让法官不堪重负,让原本稀缺的司法资源更加捉襟见肘。 案件多、案件少,不仅让法官忙碌,也给案件质量带来一定的隐患。 因此,防止诉讼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向全社会倡导诉讼以外的多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这是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案例。 由于诉讼标的较小,法律关系也比较简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然是明智之举。 如果无法调解,仲裁对于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无疑比诉讼更有效。 在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方面,香港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在香港,调解和仲裁是相互独立的。 从法规来看,有《调解规则》和《仲裁条例》。 当发生纠纷时,首先要在调解员的协助下,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找到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并快速有效地处理。 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也可以选择在香港进行仲裁来解决冲突,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因此,旅游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旅游保险”等官方和民间维权机构都对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表现出高度关注,并提醒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合同中,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请谨慎选择。 当然,作为旅行社,我们也必须坚守诚信,遵守合同,避免案例1中的旅游细节纠纷。同时,也需要提高旅游服务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最大程度防止案例2的工作失误。

旅游合同纠纷新闻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他人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旅游合同纠纷新闻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纠纷案例_新闻纠纷合同旅游怎么写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数名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解决争议的,双方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而无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产生。 仲裁不实行等级管辖或地域管辖。

第九条 仲裁实行终局裁决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定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判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者错误作出错误裁决的。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定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