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解读
写在前面:
在2018中国特色小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作《推动特色小镇规范有序发展》的主旨演讲。 他表示,特色小镇如果发展不好,由于数量多、覆盖面广,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问题可能比大城市病更难处理,并明确指出当前特色小镇发展存在七大问题。 其中,首要问题是特色小镇概念不清、定位不准确。 讲话进一步强调要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内涵。 如何把握特色小镇的内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特色小镇、特色小镇、旅游小镇和旅游小镇的区别。
01
小镇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历史上“镇”这个名称最早正式出现在公元五、六世纪的北魏时期。 当时的城镇是国家在北部边境设立的军事要塞,一般被称为“军事城镇”。
“小镇”专指驻有军队的较小的州县。 例如,《南齐书·刘世龙传》记载:“诸师东行,久承其声,颍州小城,仅自守”。
当时,许多军事城镇都是沿着水路修建的。 它们位于重要水道上,交通便利,有利于周围的商品交换和贸易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发展成为人口相对密集的商品交换和贸易中心,城镇商业也逐渐发达。 ,成为人口集聚的代名词,成为代表人类文明高级形态的城市演化的中间形态,于是出现了“城镇”、“小镇”等术语。
02
城市组织标准
新中国成立后,建制镇的设立有了明确的制度标准。 此时,小城镇被称为“有组织的城镇”。 国务院分别于1955年、1963年、1984年制定(调整)了建镇标准。 最新的《国务院批复民政部关于调整城镇建设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规定,“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建立镇体制;总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非农业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乡,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万以上的,也可以建镇;乡镇政府农业人口占乡镇总人口10%以上的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口稀少地区也可以建镇。港口等地,虽然非农业人口不足2000人,但如有必要,也可以设立镇。”
03
特色小镇及特色小镇的概念
CNKI共检索到特色小城镇目标文献1,528篇,特色小镇目标文献8,681篇(主要来自期刊数据库、硕士博士论文数据库、会议论文数据库、报纸数据库四大数据库的文献)。
图1 文档数量
注:检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因此2018年文献数量不完整,无参考意义。
第一篇关于特色小镇的文献出现于1996年,自2015年以来,关于特色小镇的文献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见图1)。 这一现象的出现与时代背景,特别是政府部门的政策导向和重视程度密切相关。
1996年,特色小镇开始直接出现在政府政策文件或工作报告中。 中共昆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加快新城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指出,“近年来,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定各镇特色优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规模升级、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逐步形成一批特色小城镇。功能独特、风格各异的小镇”。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认为“特色小镇相对独立于城区,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定位和文化内涵是旅游、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有别于行政区划单位和产业园区。”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明确“特色小(城)镇”特色小镇既包括特色小镇,也包括小城镇。特色小镇主要是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的创新创业平台。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可见,现在我们广泛使用的“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在小城镇定义的指导下,通过实践探索演变而来的。 它们可以看作是社会实践形成的。 具体术语。
04
旅游小镇和旅游小镇概念
通过中国知网(CNKI)对旅游小城镇、旅游小镇进行检索,共获得旅游小城镇目标文件312份、旅游小镇目标文件2345份。
我们发现,2006年之前,无论是关于旅游小镇还是旅游小镇的文献数量都极其稀少。 直到2006年才出现一定数量的目标文献。 旅游小城镇整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而旅游城镇2015年以来呈现快速增长(见图1)。 这一现象的出现也与政府部门的政策导向和重视程度密切相关。
2006年以来,旅游小城镇直接出现在政府政策文件或工作报告中,引起社会关注。 2006年4月,建设部、科技部印发《小城镇建设技术政策》(建科[2006]76号),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古镇建设、塑造旅游城镇、识别工业城镇。 小城镇有四种类型:农业工业小镇、商业小镇和旅游小镇。
2006年5月,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 原建设部部长王光焘发表题为《强化引导创新机制推动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讲话,认为旅游小城镇丰富了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实践国家旅游局原局长邵琪伟发表题为《推动全国旅游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讲话指出,推动旅游小城镇发展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旅游小城镇的旅游产业的产业联动优势和产业辐射功能,是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的重要体现。
浙政发[2015]8号文件和发改规划[2016]2125号文件不仅引发了人们对特色小镇的关注热潮,也让旅游小镇成为研究热点。
目前我们使用的旅游小(镇)镇一词,主要来源于上述《发改方案[2016]2125号》中特色小(镇)镇的定义。 由此衍生出,旅游小(镇)镇应包括旅游小镇(旅游小城镇)和旅游小城镇(旅游小城镇)两类。 也可以认为旅游小镇是特色小镇的代表类型。
因此,严格来说,旅游小镇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镇”。 它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行政区域。 而是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旅游业或旅游业+相关辅助产业)或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城镇。 以特色为主的小城镇(相关特色产业+特色产业形成的特色旅游)或自身功能具有明显旅游属性的城镇不同于建制镇。 旅游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位、旅游产业特色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有组织的城镇。
表1 特色小镇相关概念体系
本期文化旅游为您详细剖析小城镇、特色小镇、特色小镇、旅游小镇与旅游小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要在不同的语境和场合使用这些单词,你需要掌握这些单词的具体含义。 如果本文对您有帮助,请转发并继续关注文旅产业研究院。
参考
[1] 袁仲进. 我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D].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
[2] 费孝通. 论小城镇及其他[M].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18。
[3] 国家体改委农村司. 全国小城镇改革试点经验集锦[C]. 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