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需警惕旅游骗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外出旅游的热情不断增加。 有钱有时间的老年人已经悄然成为重要的旅游群体。 但他们打着旅游的名义,实际上却降低了旅游服务的质量标准。 老年人旅游诈骗时有发生。 为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以案例提醒老年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旅游诈骗。
案例一:免费旅游吸引会员投资
李某等人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注册设立了旅游公司。 聘请多名推销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重点向老年人推销:成为公司会员,根据投资金额和会员等级可享受相应的免费短途和长途旅游。 同时,投资者还承诺每月获得投资额的2%。 利息回报,年投资利率24%,到期后可返还本金。 该团伙诈骗得手后潜逃,造成近百人损失约100万元。
案例二:低价旅游洗脑投资项目
高某组织销售人员在市场、公园等老人聚集的地方发放传单,引诱老人参加“支付20-30元低价,即可享受某地一日游”的活动。放置并赠送鸡蛋”。 老年人游览时放松警惕,“投资分析师”开始教洗脑,宣传推广1.2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老年护理床”项目,声称使用该床就扣除相应费用,如果床位未使用,将按期获得租金收入,鼓励追加投资,使租金收入翻倍,并承诺到期时返还床位本金。 共非法吸收资金1037万余元,造成损失883万余元。
案例三:不合理低价游降低服务质量
某地旅行社以低价免费游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跟团游。 然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了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格许多倍的价格出售给这些参加旅游的老人。 此外,旅行社还降低了住宿和餐饮标准,并将各类付费景点排除在低价游价格之外。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我们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
1.不要贪图便宜。 不贪小利,不轻信他人,跟团旅游时不盲目追求低价,不被“赠品”、“低价”等宣传噱头所迷惑,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和“天下没有免费的旅行”。
2、提高预防意识。 需要记住的是,只有具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才能开展旅游活动。 参加团体旅游时,务必核实旅行社两证(旅行社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不参加个人使用的网络论坛或非旅行社公司。 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等组织的所谓旅游活动。
3、不要轻易碰金钱。 旅游期间,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避免冲动消费。 警惕商场举办的讲座、茶会等活动,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 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提前征求配偶、子女或信任的朋友的意见,谨慎购买。 购买商品后,请务必保留相关发票和凭证,以免上当受骗。
4、提高维权意识。 老年人应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的各种旅游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增强识别诈骗手法的能力。 当您在旅行中发现旅行社未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妥善保存发票、合同、行程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电话投诉。
全国打击养老金诈骗线索智能举报平台:1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