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渝东南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是重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旅游扶贫的主战场。 为加快渝东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东南翼”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渝东南旅游资源开发提出以下意见:渝东南旅游: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国委员会要求深入实施大旅游项目、大投资、大营销。 战略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驱动,加快高质量旅游建设,加强旅游形象宣传,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加强旅游品牌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培育“旅游强县”推动“旅游富民”,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渝东南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
旅游发展定位目标:秉承“做专、做优”的发展理念,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提质、五年全面跨越”的总体要求,实施实施“大项目、大投入、大营销”战略三大任务,把渝东南地区建设成为重庆旅游“第三极”、大武岭旅游经济高地、国内重要的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区。
旅游形象建设目标:突出民俗生态主题特色,融合“神奇武陵风光、雄伟乌江画廊”的自然生态营造和“山村古镇边城、土家苗族风情”的历史传统文化,着力打造“世界地质奇观、武陵世外桃源”、“吴江风情画廊”渝东南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
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渝东南地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市场份额占全市1/3。 到2015年,年接待游客50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旅游总收入30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 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员比重达到10%; 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精品旅游景区。
加快渝东南旅游业发展,必须坚持“重点突破、优质产品带动”。 “十二五”期间,渝东南要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年接待游客规模和规模超过百万人次,并符合突出民俗生态主题特色的总体要求要凝心聚力、整合资源,重点建设大仙女山、乌江山峡、酉阳桃花源、潜江濯水-普花江、秀山红安边城、石柱黄水等优质景区通过精品景区打造,全力提升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渝东南旅游产业“洼地”崛起统筹推进,全面促进渝东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精心培育五个特色旅游产品系列。
按照现代旅游产品建设要求,围绕国内重要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整体定位,加快渝东南系列特色旅游产品建设。
生态旅游产品系列。 突出渝东南地区山清水秀、林茂峡谷幽等自然生态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重点发展以大仙女山、湟水林海、武陵仙女山、摩围山为重点,以乌江画廊、小南海、芙蓉江、阿依河、阿蓬为重点的“山地旅游型”山林草原观光度假产品江河“水上游乐型”峡江湖观光休闲产品和以冷水温泉为主的“温泉型”休闲度假产品。
民俗文化产品系列。 突出渝东南地方民族民俗特色,重点发展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武陵山民俗文化艺术节、清凉黔江旅游文化节、秀山彩灯文化艺术节、石柱土家民俗文化节庆及湟水临海旅游节、彭水焦阿姨民族文化艺术节、彭水水上运动大赛、酉阳桃花源土家族摆手舞节等“活动型”节庆产品; 精心布置以传统土司苗王文化和当地生产生活习俗为主要内容的“风格”民族民俗休闲体验产品; 规范发展寺庙朝拜、朝圣朝圣等“宗教”特色旅游产品。
乡村旅游产品系列。 突出渝东南古镇、古村落、山野田园,将传统古镇保护抢救与“美丽乡村”工程结合起来,重点发展龚滩、龙潭、红安、濯水、西沱、玉山。 ; 大力发展主题农场、牧场渔业、水盾基地、果园、茶园等“田园”农业旅游休闲产品; 示范开发土家族聚落、土家族文化主题公园、苗寨等“村落型”主题社区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完善和规范农家乐、林家乐、鱼家乐、木家乐等“农民型”休闲体验产品。
遗产旅游产品系列。 突出渝东南世界自然遗产品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重点开发天生三桥、芙蓉洞、小南海等地质奇观“奇特科考型”旅游产品,建立实习基地地质学、地貌和地震科学;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化和载体创建,大力推广展示秀山灯、土家落儿调、土家摆手舞、苗脚阿姨、民族民歌号子、假面扬戏、傩戏等非物质文化产品整体提升渝东南旅游历史文化内涵和民族民俗特色。
红色旅游产品系列。 积极开展渝东南红色革命历史文物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加强红色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馆的保护、修缮和陈列。 重点推进解放军第二野战指挥部旧址、赵士炎故居、贺龙将军驻地旧址、红军总部旧址等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南腰街、万涛故居等地,丰富红色旅游产品内容,推动渝东南红色旅游旅游发展。
(三)全力塑造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
树立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观念为先导的大营销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形象宣传、企业主以产品推广为重点,团结渝东南各区县(自治县)、与周边联动,保持常态“十一个” 项目“三个结合”整体宣传营销和突破性重大节庆活动重点加强发布宣传、宣传推广三大宣传营销平台建设宣传推广、人物包装代言和赛事活动征集,建立健全各景区形象识别体系。 通过对渝东南地区“世界地质奇观、武陵天堂、乌江风情画廊”整体旅游形象的宣传、营销和品牌塑造,打造渝东南旅游目的地。
(四)加快建设战略性旅游支柱产业体系。
旅游交通体系建设。 按照“改善通道、增强畅通、丰富游览、规范建设、无缝换乘”的要求,重点加强渝东南地区主干道和旅游公路建设改造,加快“渝东南”旅游公路建设。快速前往城市和美丽的风景”。 环线串联、标识齐全、停车服务配套的陆路旅游交通网络,将加快两贵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打通连接长江三峡和湖南张家界两大国际大都市的干线。旅游目的地。 支持潜江武陵山机场改造,推进武隆仙女山支机场建设,适时推出直升机旅游,壮大航空旅游经济; 积极开通重庆主城及周边重点旅游客源城市与渝东南地区之间的双向旅游班列; 加强吴江画廊跨省市航道监管,统一规划旅游专用码头新建、改扩建,更新游船,规范管理。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引导旅游住宿建设方向朝着“城区标准化、景区主题化、镇村专业化、村庄社区本土化”方向发展,加快以星级酒店为主导的旅游住宿接待建设并以旅游度假村、汽车旅馆、乡村旅馆、农家乐等为支撑体系; 重点培育骨干旅行社企业,积极发展专业旅行社,鼓励国内外大型旅行社在渝东南地区设立分公司和销售机构。 着力打造以武陵山美食、乌江鱼宴、传统地方菜肴等为基础的民族特色餐饮系列和品牌,优化布局,规范管理; 加强当地旅游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网络建设,提高旅游购物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建设武陵山旅游产品研发生产基地; 按照市区娱乐、景区有活动、古镇有民俗、田园有风情、节日有主题,要求“五件事”精心打造渝东南特色旅游文化娱乐体系。
旅游城镇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渝东南旅游集散和接待服务城市体系的产业集聚功能。 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区建设标准,潜江市将建设成为渝东南旅游中心城市和大武岭旅游集散高地; 依托秀山县、武隆县、石柱县,南接湘黔两地,西接主城,北接三峡旅游进出口门户城市。 彭水县、酉阳县建成渝东南腹地旅游集散枢纽和旅游接待服务基地。 把乡村小城镇建设与古镇保护和风貌提升结合起来,重点建设大仙女山、酉阳龚滩、钱江濯水、石柱黄水、秀山红安、彭水玉山等6个旅游小镇。
(五)加强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保护。
按照“绿化山林、净化水体、美化景观、硬化道路、点亮乡村、振兴民俗”的原则,重点加强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民俗文化传承。 建立严格的旅游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和管理旅游区环境污染,实施绿色旅游建设,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推进绿色旅游运营,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一区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渝东南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研究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有关区县(自治县)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负责人负责、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旅游工作推进小组,研究制定旅游工作推进方案和保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发展和改革主要任务,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将旅游发展和改革的主要任务纳入当地部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推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引导。
在进一步加大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渝东南旅游规划、整体宣传营销、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项目建设投入的基础上,采取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以补贴为主,重点支持和引导优质旅游景区开发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要求,逐年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比例。 整合市、区县多渠道政府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旅游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开发建设,放大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三)拓展旅游投融资渠道和平台。
创新主管部门贴息、地方政府优惠、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业主贷款承诺“五位一体”投融资模式,重点推进旅游投资和旅游产业化建设。渝东南地区融资平台。 深化跨区域合作,联合邻近地区成立泛武陵山国际旅游投资发展集团和旅游运营联合会。 优化投资环境,规划包装优质旅游项目,推进股份制改革,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开发渝东南重点旅游项目。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居民住房产权“三权”抵押融资和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融资,试点旅游企业联保贷款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面向旅游中小企业和“农家乐”个体户。
(四)积极推进旅游用地制度改革。
强化旅游用地供应的规划保障,将渝东南地区旅游规划明确的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增强其权威性和合法性。 市级以上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旅游景区基础配套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全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体系。 旅游商业用地通过购买地票和增减指标来保障。 加快旅游用地制度改革进程。 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旅游集聚规模和质量提升,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充分利用“三权承诺”政策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五)改革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
创新以旅游景区“管委会”为主体的旅游资源开发、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 政府保留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和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权。 在确保国有资源和主管部门监管不减弱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景区经营权流转制度,大力推动优质旅游资源与优势企业对接,使旅游景区经营市场化。 企业化、企业化、管理法制化。 坚持以企业为平台、资产为纽带,整合跨区域旅游景区保护、开发、运营。
(六)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按照《重庆市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0-2020年)》,加大渝东南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普通本科院校,支持科研和“双元”发展——旅游企业资质”。 旅游企业教学与建设旅游实习基地。 继续实施“千村人才工程”和“渝东南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计划”。 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考核制度,扩大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覆盖范围,做好旅游岗前、在岗、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旅游人才信息数据库。 有针对性选拔一批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到渝东南地区挂职或任职,组织专家学者“上门送学”,助力渝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渝东南地区加快旅游人才培养和培训。
(七)实施旅游发展目标考核。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渝东南“一区五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总体要求,层层分解落实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健全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定期进行问责和成效,并将工作实施结果纳入相关年终综合考核,力争形成分工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劳动协作,职责明确,考核严格。
201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