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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游购物店套路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夕阳无限好,夜晚世界又清晰了

让所有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深切关怀

然而,近年来

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识别能力差

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等弱点

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的旗号

骗取老人的“血汗钱”“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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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暗藏陷阱。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尤其是主动向家中介绍旅游项目、热情过分、注重推荐免费旅游项目的老年人。视觉中国供图

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成立全国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顿规范“三支箭”,依法严厉惩处养老金诈骗行为。 诈骗违法犯罪延伸到治理诈骗乱象,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文旅市场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重点查处诈骗行为、以艺术品经营名义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行为。 涉及养老金诈骗隐患,重点排查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旅游市场养老金诈骗隐患。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当前,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正抓住文化和旅游市场回暖机遇,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实施。 在打击文旅市场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关键阶段,中国旅游报拟推出专版,以案例分析、风险提示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打击养老金诈骗政策、专家意见等,传达防诈骗知识,提高公众防诈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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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均由中国旅游报记者李志刚撰稿

执法案件

01

低价旅游真的划算吗?谨防隐藏的购物陷阱

“10块钱就可以旅游”、“不花钱也可以旅游”……这样的“折扣”怎能不诱惑呢? 很多不熟悉“套路”的老人看到如此诱人的“优惠”都动心了,于是报名参加“旅行团”。 殊不知,一旦踏上征程,等待他们的将是许多“陷阱”。 湖南省衡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了此类案件。

执法人员在衡阳市晶珠广场日常巡查时,发现两辆旅游大巴,车上陆续有不少老人上车。 考虑到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执法人员提高了警惕,立即上前询问。

执法人员分别向游客周某和唐某询问情况,两人给出的答案基本相同:没有签订旅游合同,只缴纳了10元意外保险费。 交通、住宿、吃饭全部由旅行社支付。

经询问发现,不少老人并不知晓旅行团的违法行为,更不知道接下来旅行中隐藏的“购物陷阱”。

该旅游团现场负责人管某承认,涉事旅游团是衡阳某旅行社组织的,是广西泉州2日游团,共有101人。 执法人员要求他提供旅行合同,但关先生无法提供。

执法人员调查得知,涉案旅行社曾多次组织过此类低价旅游团。 10元的“团费”远远低于旅行团出行的费用,差额如何补? 这必须通过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物并从中获取回扣来弥补。 这意味着,参加旅行团的老年游客一开始享受“超低折扣”,后来却遭遇“购物陷阱”,甚至还伴随着欺骗。 而且,游客与旅行社之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参与旅游的老年游客一旦因购物发生纠纷,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执法人员紧急联系涉案旅行社,对该旅行社授权客户吴某进行调查询问。 吴某承认,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单独付费的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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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调查,确认该旅行社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处2万元行政罚款强加的。 处罚:对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单独付费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808元,停业7日;责令整改,并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3人。

02

微信跟团靠谱吗?认资质是关键

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犯罪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非法吸引游客。 他们大多是“白狼”,没有资质、没有合同、没有保险。 他们通过线下熟人招揽客户,并在微信线上组团,以超低价招揽团购,牟取非法利润。 陕西省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不法经营者郭某通过微信招揽顾客,组建了数百人的旅游团。

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便衣侦查线索——部分游客通过微信报名参加西安、咸阳旅游团。 团体参与者大部分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 他们只付了10元的团费就回来了。 旅行结束后您还可以获得礼物。 行程中安排了两个商场。 唯一的景点是免费景点,参与游览人数超过500人。

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高度重视。 西安、咸阳文化、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协调,制定了行动方案。 数十名执法人员根据便衣调查人员提供的线索分头行动调查此案。

该旅行团在咸阳市内有5个公交车站。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现场组织者正在引导老年游客上车。 当被问及旅行团的具体情况时,不少老年游客表示不太了解。 ,对团队组织者、旅游合同、付款凭证等一无所知。

当天,旅游团部分游客已抵达西安。 老年游客被带到购物店后,立即成为购物店营销人员的“猎物”。 促销内容涉及电子产品、农副产品等,不少老年人抵挡不住营销人员的“攻势”,大量购买商品。

执法人员从多方调查中了解到,此类旅游团对老年游客具有较强的诱惑力。 表面上看,通过微信参团方便快捷,费用超低,还有礼物。 事实上,这类旅游团是真正的“高危人群”。

一方面,旅游团的组织者没有资质,依靠微信群来招揽游客。 他们没有签订旅行合同,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老年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即使受到损害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旅游组织者与购物商店之间存在灰色利益链。 涉案旅游团的车费等费用均由购物店提供,这些购物店产生的费用当然要向游客赚回来。 旅行团的组织者一手拿购物店的回扣,一手拿游客的旅游费。 给游客送的礼物也是购物店提供的,可以说是“保利不亏”。

经执法人员核实,涉案旅游团系郭某组织,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格。 几个人通过微信招揽游客,然后交给“领队”郭,后者再组织旅游活动。

执法部门经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郭某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 。

03

购买旅游卡可以获得返利吗?谨防诈骗

“高额回扣”是不法分子欺骗老年人的常用手段之一。 为了增加隐蔽性,不法分子往往以旅游卡、养老、保健项目等掩盖“高返利”诈骗手段,比如吸引老年人购买旅游卡,许诺免费旅游、“高返利”等等,一步步诱导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陷阱。 吉林省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过此类案件。

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嘉盈旅行社以39元的价格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 随即,执法人员检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嘉盈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部,现场发现“39元温泉游客统计表”、“59元温泉”游客统计表》和《嘉应旅游老年人团体参与责任协议书》等信息。 其中,参与39元、59元旅游活动的人数约300人。 绝大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都没有签订旅游合同。 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线索。 该公司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为诱饵,诱导老年游客购买旅游卡,承诺“支付4800元,3个月后返还6000元”。 同时,他们还可以每月参加一次免费的温泉之旅。 。

经核实,吉林省嘉应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募74名老年游客参加“39元温泉游”,价格为每人39元。 其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温泉经营企业收取回扣。 利润。 当地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886元,责令停业整顿。 2个月限期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还将发现的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04

老年人参加跟团游需要缴纳附加费吗?违规收费必须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向老年游客收取附加费而不提供更多服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老年游客有权拒绝。 尽管如此,仍有一些经营者利用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等特点,巧妙借口收取老年人附加费。 福建省福州市综合执法支队处理了此类案件。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旅行社旅游团队业务档案中存在一份旅游合同,行程单上还附有备注,明确写着“需缴纳400元老年人附加费”。 70多岁了。” 这引起了执法官员的注意。

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游客名单和缴费单据,发现该旅游团中有一名70多岁的老年游客,因年龄原因,额外缴纳了400元老年附加费。

几经周折,执法人员联系上了老年游客的子女。 据介绍,旅行社收取老年人附加费,但因年龄较大,不提供额外服务。 执法人员对旅行社的调查和询问也证实了老年游客的说法。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旅行社退还向老年人收取的400元附加费,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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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01

关键词:低价旅游

旅游是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生活方式。 然而,一些不法商人却利用了老年人讲究节俭、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 他们以“低价旅游”、“免费旅游”为噱头,穿着旅游背心,自称健康。 幌子下,通过强制、诱导、捆绑销售等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奢侈品等。 老年人应根据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合理估算团体费用,避免陷入“不合理低价旅游”的陷阱。 一旦发现擅自改变行程、强制消费等行为,您必须保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02

关键词: 旅游卡

一些旅行社专门针对老年人,销售预付旅游卡,以高额回扣或免费旅游为诱饵,欺骗老年人充值。 然而,老年人充值或购买相关产品后,常常会遇到承诺的福利无法兑现、找不到人退款、或者无钱退款的情况,蒙受经济损失。 老年人应对类似骗局保持警惕,自觉抵制这些所谓的“福利”,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03

关键词:金融产品

一些不法分子以免费旅游、礼物、高额返利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金融产品。 老年人一旦购买了所谓的金融产品,最初可以得到福利和回扣,但后续的福利和回扣就会消失,也不会退款。 门,投资被骗了。 此类诈骗隐蔽性强,在实施诈骗前已深入骗取老人的信任。 为了避免此类陷阱,老年人应对免费旅游、高回报等保持高度警惕。

04

关键词: 附加费

一些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由于老年人购物需求不强的特点,会对同一旅行团中的老年游客征收所谓的“年龄附加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不提供更多服务、不提高服务标准的,收取附加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老年人参团时,应询问所报名的旅行社,了解自己支付的团费与团内其他游客的价格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可以要求旅行社说明情况并拒绝收取附加费。 。

专家观点

北京旅游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国际旅游安全中心主任韩玉玲:

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是行业的责任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到2035年,65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3.46亿。 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一方面为旅游业带来了相当数量的潜在银发游客。 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提前运筹帷幄,以人为本,净化旅游市场,为老年游客提供适合的旅游产品和优质的旅游产品。 旅游服务。

老年游客是弱势群体,必须加大保护力度。 完善老年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引导老年游客掌握旅游消费知识,树立依法维权观念,错峰出行,理性消费。 还应该有针对老年游客的场所。 公益讲座帮助他们掌握出行基础知识,降低出行风险。

总之,关注老年旅游市场,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不仅是旅游业的责任,也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关怀,体现了我国旅游事业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 黄晃:

保障老年人出行权,增强维权意识

2021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为2.01亿,占总人口的14.2%。 根据联合国《2019年世界人口展望》,2020年至2050年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将增长112.3%。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老年游客群体大幅扩大。 新一代老年人健康状况更好、闲暇时间更多、消费观念更新、出行意向更频繁、消费能力更强。 作为重要的旅游细分市场之一,养老旅游已成为旅游市场增长的重要引擎。

要充分保障老年人出行权利。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游客绝不是非法旅游公司的“猎物”,而是代表着未来旅游方向的重要潜在客源。 旅游企业不仅不应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应积极开拓老年旅游市场,将其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机遇。

同时,社会各界要积极宣传和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 侵犯老年人旅游权益,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违法行为。 首先,老年人应从源头上避免非法侵权,选择信誉良好的旅游公司产品。 其次,购买旅游产品时,可以征求亲友的意见,避免“冲动消费”。 最后,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确保自身安全并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

原标题:《严厉打击养老金诈骗,行动起来,保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