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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旅局发布:警惕不法旅行社不规范经营模式,保障游客权益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迅速成为旅行社进行团队旅游宣传、招揽客户的绝对主渠道。伴随而来的是,少数不法旅行社割裂了旅游业“前端宣传招募、中端组团参团、旅游目的地端接待服务”三大关键环节。前端宣传招募通过虚假宣传、不负责任的承诺来获取游客信任,满足游客的各项需求,然后在仅收取少量旅游定金、故意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将游客诱骗至旅游目的地城市。此时,真正承担接待服务的旅行社才会告知游客其无法履行前期宣传的热门景点预订等承诺及其他接待服务标准,在游客暂时难以重新选择其他旅行社的被动无奈情况下,诱导甚至强迫游客签订与前期宣传承诺的旅游服务不一致、含有套路的旅游合同。 然后在旅游行程中,通过以次充好、增加购物及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为增强市民及游客防范意识和识别非法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的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组团旅游防范诈骗小贴士》,供市民及游客了解。

1. 旅游三大注意事项

1. 旅游咨询时的注意事项

部分直播平台主播在推广北京旅游产品时,会混淆概念、以横梁代替支柱、对旅游合同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不准确表述,为日后不法经营欺骗游客、侵犯其合法权益留下空间。游客在网络上浏览、咨询北京旅游信息时,请不要轻易相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直播平台主播承诺的各类服务标准,不要轻易相信百度等平台上带有联系方式的游记、旅游文章、旅游视频、点评、评论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社区微信群里各种低价甚至免费的旅游信息。游客若想通过以上渠道咨询、报名旅游,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查看旅行社基本信息。确保对方出示旅行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并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业务系统”栏目,登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查询旅行社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北京市对在京注册的旅行社进行了综合评定,信用等级分为AD四个等级,A级最高,D级最低。请大家务必选择经营状况正常、信用等级高的旅行社进行咨询、报名、参团,确保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

2、保留旅行社在网络推广时承诺服务的有效证据。故宫、国家博物馆等对外开放的景区、单位,已根据最大承载量,科学确定每日可预订的门票数量上限。因此,暑假、旅游旺季预订困难,市区酒店住宿资源也会相对紧张。如对方做出“保证预订热门景点门票、保证安排北京市区住宿”等服务承诺,请务必让对方以旅行社名义书面确认承诺的服务标准,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约定。

游客向旅行社咨询团队旅游行程安排和服务细节时,要截图或录屏记录旅行社具体名称、旅游线路价格、景点及游览方式(入团或围观)、是否有购物及自费安排等具体行程安排,以及入住酒店具体名称、具体地址、餐饮安排、交通安排、参团人数、行前取消及退款等情况,为依法维权留存关键证据。

3、切勿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游客在网络上搜索各类低价游产品时,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打着“企业赞助、政府补贴等”等各种名目和噱头宣传的低价游。请及时查看计划旅游目的地当期酒店住宿价格,以及火车、飞机等大型交通工具费用,估算食宿交通的大致综合费用,防止不法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游客参团,再通过增加购物、自费项目等方式非法牟利。

4、认真确认旅行社的经营主体。通过网络查阅团体旅游服务信息时,一定要确认是哪家旅行社在网上宣传招揽,哪家旅行社负责旅游目的地的接待服务,哪家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哪家旅行社向游客收取费用(旅游押金、旅游团费)。通过认真核查和明确提供服务的主体,可以明确相关的旅游法律关系。

如果网上提供组团咨询服务的人表明自己是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最稳妥的办法是选择同一家旅行社提供咨询、签订合同、提供接待服务、收取旅游费用的团,千万不要选择由不同旅行社提供咨询、签订合同、提供接待服务、收取旅游费用的团。

(二)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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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行前请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切勿听信任何承诺,未签订旅游合同就出发,到达旅游目的地再与提供接待服务的旅行社签订临时组团旅游合同。在离开居住地前必须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通过旅游合同确认互联网平台前端宣传给予的各项旅游承诺和服务标准。

2、请务必确认在旅游目的地提供接待服务的旅行社的准确信息。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确认签订合同和支付旅游费用的双方为同一家旅行社,并准确核对旅行社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信息。切勿被对方以与另一家旅行社有合作协议代为提供接待服务为由而欺骗,与另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向另一家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

3、请务必仔细查看所签署的旅游合同的服务条款。请您仔细确认旅行行程所涉及的景点确切名称、游览时长及方式、交通及餐饮服务标准、酒店确切名称及具体地址,以及退款规则、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有购物及自费项目等关键条款,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可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确认。

4、请务必确认包价旅游费用。通过旅游合同固定包价旅游的具体价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价格不同为由,临时要求游客补交淡旺季差价。

5、请务必在支付定金及旅游费用前签订旅游合同,切勿在未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提前向对方支付旅游定金及旅游费用,以防被不法分子诈骗。

6、请务必在平台签订旅游合同。如果网络上有所谓的旅行社招人,故意通过添加其私人微信引导您在平台外签订旅游合同、支付费用,一定要特别警惕,必定别有用心。千万不要在平台外进行交易,因为平台对入驻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售后服务保障也非常完善。交易转入平台后,平台无法对入驻公司进行有效监管,您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极易受骗。

7、请务必规范缴纳旅游押金及旅游费用。游客向旅行社缴纳旅游押金或旅游费用时,必须按照签订的旅游合同存入旅行社提供的公司对公账户。切勿将旅游押金及旅游费用转入旅行社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个人账户,防止旅行社以员工私人行为为由逃避责任。

8、请务必索要发票。游客在支付旅游押金及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及时向旅行社索要旅游押金及旅游费用的支付发票,以确保后续投诉维权有据。

9、请游客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有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但是否购买保险是游客自己的权利。旅游行政部门绝不会要求旅行社强制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客应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购买保险。如果游客决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在购买后及时索取相关保险购买凭证。如旅行社以各种理由强制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及时投诉举报。

10、请游客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购物及自费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安排购物及自费项目需取得游客书面同意。如游客同意参加购物及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告知游客具体安排。北京市文化旅游局要求,每个旅游团每天只能安排一个购物点,购物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如游客不参加购物及自费项目,旅行社应为其安排自由活动,不得以非友好方式强迫游客参加购物及自费活动。如发现旅行社强迫或诱导游客参加购物及自费项目,请保留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并举报。

3. 北京旅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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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北京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查询旅游行程单。根据《北京旅游条例》相关规定,旅行社组织在京、来京、离京、出国旅游时,须将旅行社信息、游客信息、导游信息、旅游车辆信息、司机信息、游览景点名称及游览时间、酒店具体名称、就餐地点及时间、购物地点及时长等要素在电子行程单系统中备案。如旅行社未按规定填报上述信息,将受到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查处。游客报名后,可要求导游出示已为其组团备案的电子行程单二维码,游客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电子行程单系统中备案的旅游行程单与自己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一致。 发现不合规情况,请及时投诉、举报。

2.通过电子旅游合同核对行程。文化和旅游部鼓励旅行社通过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方便核查。如旅行社已正常完成电子合同备案,游客可登录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选项,核实真实身份,核对旅游合同是否正常备案,备案合同与自己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投诉、举报。

3.旅游过程中及时收集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旅行社为游客安排旅游的导游、车辆应与北京旅游团电子行程单系统登记的导游、车辆完全一致。游客应注意核对实际导游姓名、旅游车辆号牌、购物景点或自费项目具体内容,并收集旅游过程中违规经营行为的视频、录音、照片等信息,为投诉举报提供有效证据。

2. 特别提示

1. 关于旅游套餐及出境押金

针对部分旅行社销售旅游套票产品后不履行合同、不安排行程,不按约定及时退还向游客收取的押金,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问题,原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7年8月、11月分别下发了《关于严禁销售旅游套票产品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押金的通知》。一是严禁旅行社将两条以上线路的旅游套票产品捆绑销售,不得一次性向游客收取两条以上线路的旅游费用。旅行社与游客实行每条线路、每团“即买即结”的付费收款方式。严禁旅行社搞“买一送一”、“交押金即游”等不合理低价游和变相非法集资。二是全面禁止旅行社在京收取、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 公民、游客如发现旅行社推销旅游套票、推销旅游预付卡、强行收取出境旅游押金等行为,请及时投诉举报。

2. 防范非法“老年团伙”

近年来,一些组织或个人以低价、赠品、旅游等为诱饵,组织、诱导老年人参加以“旅游”为名,实质推销或变相推销保健品、生活用品、金融产品等非法“老年旅游团”,一些老年人购买了数量不等的产品,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各位公民、游客,如发现有人专门针对老年人举办培训、促销、产品展览,或以低价、免费、赠品、旅游等为诱饵,组织、诱导老年人参加名为“旅游”其实是推销或变相推销保健品、生活用品、金融产品,甚至非法集资的“老年游”,请务必增强防骗意识,留存宣传、组织、推广过程的关键信息。如对方以旅行社名义组织活动,请务必仔细核查旅行社真实信息,记录导游、车辆信息(北京规定旅行社只能使用京B牌照的旅游客运车辆,使用其他车辆牌照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组织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投诉。

3. 防止非法线下招揽

公民、游客无论是线上线下咨询、报名团队旅游,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可以查阅旅行社的合法资质(线上可以查询当地文化旅游局官网,线下需要查看旅行社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挂在营业网点),切勿通过路边招揽人员的游说、推销,也不要通过交通路线图上印制的小广告、小名片、各类地图、旅行社联系电话等方式报名(正规地图是不允许印制任何广告的)。这些招揽手段的背后,隐藏着各种不规范经营的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