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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发布,意义重大

现将《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知悉。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8 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省还将召开党的十二大,做好文化和旅游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厅长会议、省宣传部长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为重点,以思想突破引领发展突破,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回升提质、续写辉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打造支点、引领前行、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两个确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先行”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中全会、省委十二大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宣传教学活动。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作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全面梳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探索建立清单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紧盯文艺创作、文化活动、节庆论坛、文化集市、革命文物、导游讲解、宣传推介、志书编撰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本部门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创造性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党员承诺履职活动。加强本部门系统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提高政治素质、责任感和业务能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实行党员干部“双登记双报告”制度。加强本部门系统群团组织建设,推动本部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升级。

(四)坚持整风严纪。强化部门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一把手”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围绕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开展监察、纪检、问责,建立部门系统“一把手”监督制度。运用监察纪检“四种形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配合开展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1+4”督导检查。加强案件管理和信访查处,围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纠正“四种作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力度。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工作能力。

2. 推动艺术更上一层楼

(五)推动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落实湖北省舞台艺术重点题材创作扶持项目、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项目、艺术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京剧《有梦歌》、话剧《千影》、汉剧《夫人城》、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音乐剧等重点题材创作。重点打磨提升第四届湖北艺术节楚天文华奖获奖剧目,全力冲刺第十七届“文华奖”。

(六)组织开展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等全国性重大文艺活动,举办“迎二十大”全省舞台艺术新秀新作展演暨青少年艺术才艺大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主题艺术展、第四届湖北荆州花鼓戏艺术节等重大文艺活动。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

(七)实施新时代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名家艺术传承和青年艺术人才大赛。支持戏曲院团、艺术职业院校定向办班,办好湖北戏曲演员表演能力提升班、省属国有艺术院团管理培训班、骨干编导研修班、音乐舞蹈创作骨干研修班、艺术评论家研修班、美术馆专业研修班,不断壮大我省艺术人才队伍。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湖北特色旅游建设发展现状_湖北特色旅游建设现状_湖北特色旅游建设

(八)加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开工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推动省博物馆综合楼维修升级、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维修改造。指导市县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支持15个县级文化场馆、100个示范文化广场建设改造,提升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力和效能,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全面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城市自习室、文化大院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开展湖北省“最美新型文化空间”评选活动,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文化生活圈”。

(九)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实效。推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整合,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第七次省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指导组建“一主两翼”图书馆、文化馆联盟,推动“县招乡”政策在最后18个县(市、区)落地,建立基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文艺点亮生活”文化志愿援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文化团体进景区、专业艺术团下山下乡和春秋巡回演出季、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演出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抓好优秀团体作品创作,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星光奖”评选。继续开展长江读书节、长江论坛、“文化强国·民间精彩——广场舞、大合唱”“戏曲进农村”“精神湖北·四季村晚”、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推动艺术在全民普及。实施文化旅游志愿服务项目,举办“精神湖北欢迎你”首届万名司机讲家乡故事大赛。

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与发展

(十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开展长江文物资源普查,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深化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继续推进盘龙城、屈家岭、凤凰嘴等大型遗址考古普查、勘探和发掘。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建设项目土地储备考古预置制度》,制定湖北省建设项目考古经费预算标准。 继续推进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创建第四批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公布第二批湖北省级文物公园,建成开放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博物馆、苏家龙遗址博物馆。加快推进“茶马古道”申报世界遗产进程,加强“茶马古道”遗产价值及申报策略研究。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组织保障的通知》,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增强我省考古机构和人才力量。组织编纂《中国古籍总目·湖北省卷》,建设湖北省古籍普查数据库,策划举办系列古籍展览,编纂出版古籍书目,让古籍文字活起来。

(十二)加强革命遗迹保护利用。落实《湖北省长征民族文化公园建设行动计划》,指导英山、云溪、宣恩等地推进长征民族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推动红安创建革命遗迹保护利用示范县。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宣传贯彻《湖北省红色旅游专项规划》《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服务规范》,推进红色旅游“五个好”指南建设,指导黄冈市、红安县、洪湖市等地争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三)推动博物馆提质增效。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博物馆改革创新。启动省博物馆创建“中国风格、世界一流”博物馆工作,拓展省博物馆新馆展览成果,完成省博物馆综合楼展览改建任务,力争入选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展览。推动襄阳、荆门博物馆新馆建设,荆州、随州博物馆改造提升,启动基层博物馆展览升级改造工程。承办全国“5·18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系列活动。组织策划湘鄂赣三省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系列主题展览。 推进博物馆数字化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首个“智慧博物馆运营管理平台”,探索博物馆免费开放后运营新机制,深化文物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十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标准。做好第六批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组织开展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验收和省级生态保护区遴选工作,全面推进“非遗进社区”工作,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能力。持续推进非遗就业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传统节庆振兴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剧本创作和表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特色街区、“非遗+旅游”优秀案例、“非遗+互联网”优秀案例评选。举办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第三届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购物节、鄂湘赣皖茶文化及产业发展研讨会等活动。

五、推动地方志更好发挥保存历史、指导政策作用

(十五)推进志书年鉴使用三项体系建设。构建志书体系,系统总结第二轮志书修编经验,科学谋划第三轮志书修编;继续加大乡镇村志编纂力度,扩大乡镇村志覆盖面,积极申报中华名镇村志文化工程;鼓励编纂行业志书、部门志书、特色志书,推动抗疫志书、脱贫志书、综合小康志书编纂。构建年鉴体系,做好《湖北年鉴(2022)》和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指导市县专业年鉴编纂,推进年鉴编纂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年鉴编纂质量。 构建地方信息丛书体系,协调编写《湖北要目丛书》,在市州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县市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指导市县加大地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编写出版各类地方信息丛书。

(十六)推进“两馆一库”建设。推进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建设。依托省图书馆做好省级方志馆建设,指导市县开展实体方志馆建设,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用好省级方志专家库,吸纳更多专家学者参与方志工作,壮大方志队伍。

六、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加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动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库统筹调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立项重点项目任务,提高立项、签约项目转化率。跟踪落实“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召开重大项目现场会推进,全省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完成率实现新突破。组织开展境外和本土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实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解决项目实施难、进展慢等问题。

18.丰富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开展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数字文化旅游产业,做好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推​​动武汉光谷在动漫、网络文学IP、游戏、直播、平台等领域融合互动发展。推动“门票经济”向“综合产业”转变,大力发展购物、美食、住宿等旅游配套要素。推动旅游与农业、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举办省级旅游产品大赛,组织参加全国性旅游产品大赛、展会。

(十九)扩大文化旅游综合消费。支持武汉、宜昌、襄阳、荆州等地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开展省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发展夜间文化旅游消费,打造“湖北十大夜游主题产品”,打造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举办2022年“中国旅游日”湖北分会场活动。组织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开展“惠民周”“惠民月”“惠民季”等消费促进活动,努力扩大旅游消费。在国内重要旅游客源城市组织宣传推介,推动“引客来湖北”取得新成效。

(二十)加强旅游品牌建设。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推动神农架、武当山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三峡瀑布、圭峰山、明陵、炎帝故里、荆州古城等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支持武当太极湖争创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推进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建设,评定第二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开展一批自驾房车示范营地建设。 积极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选拔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一批乡村旅游领军人物,打造一批新一批精品乡村旅游景区和线路,举办“荆楚乡村之约”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创建高水平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民宿。

湖北特色旅游建设发展现状_湖北特色旅游建设现状_湖北特色旅游建设

(二十一)深化区域文旅合作。深化湖北、湖南、江西文旅合作。举办三省“共建文旅重要增长极”专题论坛。在三省省级党报联合推出《一江三省大美》大型专刊。联合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三大名楼”举办古今诗词集大赛。开展跨省区景区游玩活动,设计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客源市场联动,开通周末城际列车,推动发行三省旅游一卡通。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展联展,推动戏曲巡演。加强三省文旅形象和品牌展示,联合开展区域外旅游推介活动。 合作构建三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深化长江三峡区域、武陵山、洞庭湖区域旅游合作。

(二十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争取省委、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出台《关于新时代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凝聚旅游发展合力。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落实各项普惠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进一步争取普惠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工具、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文旅企业和文旅项目,为湖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上市服务。深化“高效办好一件事”的拓展、完善和落实,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二十三)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探索提升全省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打造“春相会赏樱花”文化旅游名片,打造“四季花开赏湖北”品牌,深化“红色足迹走遍荆楚”红色旅游品牌,重点打造宜昌长江三峡游、十堰武当山之旅、神农架探秘游等十条精品旅游线路。统筹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数字媒体,建立形式多样、优势互补的立体化宣传矩阵。继续在中央电视台推介湖北文化旅游形象,与湖北电视台联合推出《长江边生活》《百县百景百谈》等电视节目。办好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高水平文化旅游会展品牌。 深化与携程、美团、同程等OTA平台战略合作,建立旅游咨询中心、展示体验中心。

七、促进对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二十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与蒙古乌兰巴托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合作任务,稳步推进奥克兰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承办第七届中俄蒙旅游部长会议,举办“茶马之路”文化旅游推介活动。依托文化旅游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海外旅游办事处,加强文化传播和旅游推介,讲好荆楚文化故事。参加文化旅游部组织的“欢乐春节”“中国文化年”等文化交流活动、“美丽中国”旅游推介活动,宣传湖北文化旅游形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和旅游合作。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任务。与主要客源国旅行社广泛开展合作,巩固拓展我省入境旅游推介联盟平台。

(二十五)深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落实《湖北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化交流合作协议》,支持香港在我省举办“香港周”文化活动和金庸武侠主题展,赴香港参加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活动,联合举办系列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组织参加香港国际旅游展、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夏季台北旅游展。邀请港澳台旅行社、媒体来我省采访,邀请青年学生来我省学习交流,促进湖北与港澳台民众联谊。

8.促进现代治理系统的建设

(xxvi)在计划中发挥指导作用。 -2025),“湖北省艺术创作的第14个五年计划”,以及“湖北省红色旅游业的特殊计划”。为在Hubei-Henan-Anhui,Hunan-Hubei-jiangxi,以及长期三月的国家文化公园和其他重要计划(Hubei-Hubei-jiangxi)和其他重要的计划和其他重要的计划和其他重要计划中制定了特殊计划,以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XXVII)加强法律文化和旅游业的建设,向省级人民大会实施“有关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的法规”,修改“惠贝省公共图书馆的法规”并开展法律教育活动,例如“宪法宣传周”。

(XXVIII)加强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指导和监督。在武汉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中,促进了与旅游相关的标准化,并在文化和旅游市场中改善了信贷承诺和信用修复系统国家旅游监督服务平台的离子,并加强了该省的旅游市场的明智监督。 制定“在湖北省管理社会艺术层面考试的实施规则”,以促进考试工作的标准化。

(xxix)加强了全面的行政执法。在文化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执法团队的建设,统一执法,装备执法工具的制服和迹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执法后的培训和技能竞赛,并进一步提高级别的执法。 实施三种对文化遗物的行政执法制度,促进文化遗物监督机制的建设,研究和促进文化遗物和刑事司法的行政执法之间的联系,并在公共利益诉讼的范围内进行保护,并增加对主要文化遗物安全案例的监督和调查。

(30)加强常规的预防和安全监督。 ize紧急训练我们将进行安全的风景,我们将促进三年的特殊纠正措施以进行生产安全,并在高风险的旅游项目中进行特殊的安全危害,例如,地理位置灾难,在A级别的场景中,在Indever Safetions,Indoor Bositive Safetions和Susperions promistions。 ,找出该省古墓的地位,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 我们将促进整个省的文化文物安全监督平台和文化文物安全保护项目的建设。

ix。

(31)加深制度和机制。如果跨区域之旅的批准程序,请巩固和促进“我想开设互联网咖啡馆”的结果和其他改革,以促进“一个行业,一项行业,一项许可”改革,对唱歌和舞蹈娱乐场所等三个行业,例如,诸如持续的改革委员会的效率不断地促进了委员会的批准。

(32)加强了干部人才团队的建设。通过事件评估绩效。该部门直接在部门下进行,迫切需要专业人才。 实施第三批湖北省的舞台艺术人才和艺术人才训练项目,并促进基层人才项目,例如“为困难,偏远地区的文化工作者以及“三个支持和一项援助”的培训,增加了导游人才团队的培训。组织参与国家导游比赛。

(33)加强财务和统计工作。我们将增加统计监督和检查统计欺诈的工作,我们将改善分析和出版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的系统,在完整的文化和旅游业中,我们将在完整的县级经济学发展中,在综合的评估系统中做得很好。

(34)在其他关键任务中进行良好的工作,围绕重大事件,重要时期和关键领域来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对社会保障,请愿和稳定维护等的管理。协调和良好的工作,急诊,政府信息,档案管理,档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