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与调解,哪种更适合你?
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特别是工伤待遇争议,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这是最常见的,往往也最容易被双方接受。事实上,不是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往往都是通过这个程序解决的。对于劳动者来说,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尤其重要,因为工伤劳动者往往要为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和用人单位做出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强调,协商是双方最能接受、最有效的方式。
第二,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对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上看,这不是一个必须的程序。但它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想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仲裁庭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得不经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是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的规定,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第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
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谈判、仲裁和诉讼,此外还有较为新颖的网上争议解决方式。
所谓网上争议解决(ODR),是指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解决争议。网上争议解决虽然基本沿袭了现有替代性争议解决的形式,但由于利用了互联网的特殊技术手段,已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争议解决方式。目前,网上争议解决主要有四种形式:网上清算;网上仲裁;网上消费者投诉处理;网上调解。
行政、司法或仲裁机关对电子商务当事人或电子商务行为具有管辖权,这是行使管辖和规制的前提,电子商务当事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寻求行政、司法或仲裁的救济。
行政救济主要依据地域管辖,仲裁救济主要依据协议管辖,而最为复杂的则是司法管辖,即诉讼管辖。
旅行前你应该知道的事情
1、行程安排:行程单上应注明出发、返回时间以及各个旅游环节的时间,包括:景点、购物、餐饮及入住时间等。
2、游览娱乐:明确游览娱乐项目及逗留时间,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可以安排哪些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非常重要。
3、交通工具及标准:飞机等交通工具应注明机型、航空公司;火车应注明快车、慢车、硬座、硬卧;汽车应注明国产、进口、有无空调、座位数等。
4、餐饮标准:注明沿途酒店名称。餐饮标准应明确写明多少人、多少菜、多少汤、多少荤、多少菜。住宿标准应注明是星级酒店还是招待所。需要注意的是,酒店“准三星”或“准二星”的称呼并不规范,《行程单》中不应出现“准十星”、“豪华”、“仅供参考”等不确定的用语。
5、游客或旅行社取消行程的赔偿标准:旅行社因人数不足,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国内游至少提前7天,出境游至少提前30天)通知游客的,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免除责任。
6、景点数量及购物频次:旅游格式合同不能明确注明具体的购物景点及自费项目,也不能明确注明购物及自费项目的频次和时间。
7、保险金额:注意意外旅游保险合同。此合同属于国家强制保险范畴,旅行社会向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投保。出行前务必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针对本次行程签订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
合同必须详细列明旅行行程及标准、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格式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内容,应当通过补充条款解决。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中的一些特殊要素。例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取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法律规定出境游必须派领队,合同中也要有相关约定;多数旅行社通常委托当地旅行社承办省外游和出境游,旅行社有义务在合同中将当地旅行社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告知游客。
2、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工商部门认定的“不公平条款”。例如:“如人数不足,我社无法独立组团,将提前五天通知,并全额退还团费,不予赔偿;或我社有权与其他旅行社组团,无需另行通知。”如果有,可以与旅行社联系或协商,如不行,可以选择其他旅行社组团。
3、行程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注意行程单中的相关条款是否与合同条款相冲突。
注意网络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如果是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团购,一定要与参团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如果不具备旅行社资质的网站通过团购等方式收费并交给旅行社运营,在团购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旅游事故时旅行社推卸责任。
4、善于运用谈判权。对于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旅行社应在合同中留出“特别约定条款”的空间,供双方协商。游客如认为合同中印制的某些内容不合理,应提出异议,充分协商修改。或如游客中有老人、儿童需要照顾,少数民族成员需要清真食品等,应增加一些特别约定。如果旅行社不愿在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上作出让步,游客有权选择不参加该旅行社团体。
5、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如出境游一定要找有出境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台湾游一定要找有台湾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否则会有风险。
6.立法提示。去年10月旅游法实施后,旧版旅游合同普遍需要修改。目前,新版旅游合同应增加需要明确的事项,包括导游服务费、最低成团人数,以及相关的“说明”、“通知”、“警告”、“提示”等强制性告知事项(如提醒游客购买旅游保险、文明旅游注意事项告知、相关安全事项说明等),并在组织出境团队旅游时,外籍导游须明确注明小费收取情况。
7、合同中必须明确旅行社必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吸引游客。
8、合同必须明确,旅游开始前,旅行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旅游者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合同必须写明旅行社具备履行的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拘留等严重后果的,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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