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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严治违规旅游

严厉防范和打击非法旅游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湖北省秭归县纪检监察委紧扣重点节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大景区、农家乐、宾馆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公款旅游、违法吃喝等问题线索,扎实开展纠正“四风”、树立新风工作。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景区了解相关情况。郑昱晗 摄

近期,多地纪委监察部通报了违法旅游案件。有的党员干部培训期间驾驶公司公车绕道而行,虚报住宿、路费;有的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旅游,机票、吃住等费用全部由民营企业老板支付等等。

随着整治“四种倾向”工作持续推进,公然出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党员领导干部“心存玩味”,想方设法钻空子、搞小动作,违法出游在无形中不断变异。违法出游有哪些新形式、新表现?如何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控违法出游问题?

党员干部违法违规出行行为趋于隐蔽,穿上“新马甲”“隐身斗篷”

“从粮食报销发票上看,地点还包括玉溪市江川区芦居镇、新平县贾洒镇,为什么没有列入检查调研的行程安排中?”

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纪委监察部在建兴乡毛河村开展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时,发现多张“特殊”报销单据。

按照学习调研计划,2022年7月下旬,茅河村党支部书记方少学原计划带领村“两委”成员等29人,赴玉溪市华宁县、红河州石屏县等4个县区,学习调研天门冬、露水草栽培技术,参观露水草清洗设备。

但考察组发现,此次研修并未结束,后半程目的地已发生改变。方少学作为领队,没有拒绝同事们想去抚仙湖、贾洒镇的建议,而是带队去了澄江市抚仙湖、新平县贾洒镇。之后,方少学等人报销了住宿、饮食、交通等费用作为研修费用,共计10800元。

最终,方少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同伴,包括茅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等人均受到警告处分,并被要求退还违规借款。

各地查处的案件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借公款旅游,随意改变公务时间,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员工疗养、招商会展等形式变相进行公款旅游。

旅游中的集体活动_集体游玩项目_集体旅游活动中的问题

如山东省乐陵市十中街道赵胡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以到外地学习考察为由,组织该街道办事处原棚户区改造处处长赵某及村干部、村民代表等10余人到山西平遥等旅游景点旅游,所发生的旅费计入学习考察费用,从村拆迁安置账户中划走5万元。2023年4月,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旅费追缴退还,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非法旅游时有发生,凸显“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复杂性和顽固性

数据显示,违法旅游现象有所减少,但仍然存在,没有完全杜绝。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公共旅游和违法接待管理服务对象案件1723起,处罚2105人。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察部案件督办处处长谢大双告诉记者,在公费旅游方面,公费本位支出、附带旅游项目的情况基本得到遏制,但转入“台下”的公费旅游却“蛰伏”、 “趁机而入”。比如挤占、改变官方行程进行观光旅游的“附带游”,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员工疗养、工会活动等名义实际观光的“壳游”,带亲朋好友一起游玩、想方设法报销公款的“私人游”,以及早去晚归“捞公款”的“搭便车游”。

在管理服务对象等组织安排的旅游活动方面,主要是指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公权游”,其中管理服务对象充当“钱包”,负责支付旅游费用。谢大双指出,在管理服务对象等组织组织的违法旅游类旅游活动中,“受益者”往往更容易从国家工作人员扩大到其“家庭圈子”,通过“圈内人结伴旅游”,“给予者”与“接受者”逐渐交织在一起,“认同感”逐渐加强,形成一种形似“朋友”、“兄弟”、“闺蜜”的关系,更容易成为腐败的载体,“贪腐合一”。

“从查处的违法旅游案件看,反映出的共同原因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坚决。”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督导管理处副处长郝利东说。

山东省乐陵市纪委监察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基层单位把以考察为名的公务旅游当成了干部职工变相牟取利益的理想方式,甚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考察活动。但也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服从命令,以为以公务出差为名外出游玩就能蒙混过关。

另一方面,少数单位党管治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单位内部纪律松懈、作风松懈。“有的基层单位督查制度不完善,督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因公出差的证件依据、出差人员、时间地点、费用报销等审核不严格,甚至出现出差培训选在景区的情况,出差依据有时只是中介机构的一张通知单。有的基层单位领导不以为意,乐于当‘好人’,甚至纵容因公出差违规出差现象的发生。”乐陵市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分析。

多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违法违规出行行为时有发生,且报销方式、行为模式呈现隐蔽性趋势,凸显“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复杂性、顽固性。

“对非法旅游、隐性变种,要坚决揭开它们的‘隐形衣’,深挖线索,端正作风,发出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铁律、硬杠杆。”郝利东说。

要加强日常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以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员工疗养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者公款旅行;改变公务行程进行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或者下属单位组织的检查活动,以旅游为契机。

为什么要严查非法旅游、寸土不让?“非法旅游首先混淆公私,把严肃的官员行为和私人旅游休闲混为一谈,严重损害了官员履职的严肃性和廉洁性;其次损害了形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不适当的时间、以不适当的方式出现在旅游景点,必然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作风和形象;最后增加风险。相关旅游费用无论是违规报销、违规拨款,还是他人非法收受,都增加了廉洁风险,甚至导致党员干部被‘围猎’、腐败。”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员诸葛北分析道。

旅游中的集体活动_集体游玩项目_集体旅游活动中的问题

江苏省句容市纪委监察部党风政风监察室负责同志介绍,借机外出旅游、纵情玩乐,可能导致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甚至构成失职渎职。违法外出旅游“常态化”,将严重影响单位作风和政治生态,甚至引发“垮台式”腐败。

当前,一些违法旅游行为披上了“新外衣”,表面上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程序规范,但隐蔽性、迷惑性很强,依靠单一的监管手段很难找到问题的有效线索。

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戴军表示,破解旅游违法隐患“难查”、变异问题的关键在于拓宽线索来源,多渠道、全方位排查挖掘。“比如,通过‘处组地’联动、区协作,整合监管力量,对相关单位‘三公’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交叉核查,重点检查差旅费报销台账,查找存在的问题。此外,还可以利用党风政风监察、公车管理等大数据平台,对差旅费报销、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锁定可疑票据、车辆使用记录等,助力精准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违法旅游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大致可分为擅自行动、虚假报销、摊派费用、变相接受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我们需要围绕不同的着力点进行调查核实。”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六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马超告诉记者,对于到外地后,未经批准自行决定改变行程观光的,应及时向单位同事、同行询问,建立完整的证据链;对于虚假报销旅游费用的,应从计划、账单、审批流程、财务制度等寻找问题线索;对于摊派费用的,应注意了解费用明细,从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审计等部门掌握异常情况; 对于以变相收受差旅费支付方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输送的行为,除掌握差旅费支付行为本身外,还应收集双方互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旅游问题的发生,必须加强日常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堵塞制度漏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务出行、财务内控等管理制度,严把人员、地点、时间安排、公开培训、考察、调研等费用的管控和报销关,认真核对出行人数、具体行程、支付明细,警惕虚报差旅费、扩大支出、转移差旅费,杜绝一切不合理、不合规的财务费​​用流转,确保公务出行费用使用规范、节约。”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天说。

密切关注非法旅游和隐性变异新动向,打好持久战

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新时期党树立公信力的举措。违法旅游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严重侵害干部作风廉洁,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警惕、坚决纠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关注违法旅游新动向和潜在变异,科学精准实施有针对性纠正,加大对各类违法旅游行为的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

以严谨的基调,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湖南省纪委监委印发《纠正“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线索处置等10项机制,规范纠正“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两个引领五个整改”整风预防腐败专项行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吃喝、违法收受礼金、违法旅游、赌博、醉驾等五大突出问题,2023年7月以来共查处问题115件,处理120人。

统筹督导力量,精准锁定线索。近年来,上海市嘉定区委打造“大督导格局”机制。依托这一机制,区纪委监察部联合区内26个职能部门,整合督导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发现违法旅游等问题的能力,并建立作风建设季度总结会机制,每季度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整治作风问题,持之以恒地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防。

聚焦作风腐败交织特点,深化作风腐败联查。句容市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作风腐败”典型案例,梳理出8个“作风腐败一体化”问题清单,并用清单指导案件查办精准定位,注重识别违法旅游背后的利益纠葛、权钱交易,通过延伸调查、关联对比,揭露隐藏在作风外衣下的腐败问题。2023年,句容市纪委监委以“旅游圈”为突破口,排查“社会圈”,最终锁定“腐败圈”,对2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以案促改革、以案促治理。针对全区违法旅游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纪检监察委督促案发街道党工委重新梳理完善街道财务报销制度,拧紧公务出行资金“钱袋子”,从源头上抓好公务出行资金管控、严管好公务出行资金,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公务出行专项督导检查。

“要坚持关注细节,抓长期性、规律性问题,把公款差旅费、隐性变异等查处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常规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对发现苗头、隐性问题及时提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