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材料
可以申请6种签证,包括个人旅行签证、团体旅行签证、探亲签证、商务签证、停留签证和其他类型的签证。
申请深圳前往香港、澳门通行证的材料:
(一)提交填妥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还须提交规定格式的《关于同意申请出入境证件》及意见人事主管单位的)证书”)。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或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广东省以外地区签发的,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您必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采集回执》。
(二)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备查。 未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提交户口本(领取、换领、补发居民身份证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核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签注,无需提交居民身份证,但居民身份证主要信息发生变化的,仍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核对) 。 如果您是军人,请提交您的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
(三)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比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长20天以上; 如重新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往来港澳通行证》,但重新申请的除外因通行证被盗、丢失或过期而申请。
(四)年满16周岁申请往返香港、澳门通行证的申请人必须到公安机关采集或验证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坏而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 对未满16周岁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采集指纹。 指纹采集的顺序是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此类推),每只手采集一个指纹。
(5)如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成功留存指纹信息,则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需进行指纹验证。 验证失败,经调查确认身份的,须重新采集指纹; 如果您已持有港澳通行证并符合代办条件,则无需验证指纹。
(六)未满16周岁申请的,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备查(如户口簿可以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交); 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验。
(七)公安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