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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机关对去年查办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梳理

浙江省检察院对去年查处的养老金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原因并提出防范建议。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64亿。 社会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消费市场活跃。 老年人群体日益成为诈骗分子瞄准的“肥肉”。 浙江省检察院对去年查处的养老金诈骗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此类犯罪涉案金额高、套路快速复制裂变、诈骗人数众多。 他们还根据病例特点提出了预防建议。

案件特点及主要诈骗手段

2022年,浙江省检察院共办理养老金诈骗案件183起,审查起诉483人。 每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99.3万元,被骗金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造成损失最大,其次是集资诈骗、诈骗案件。

从办案情况看,养老金诈骗案件犯罪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犯罪分子通过组织免费旅游、开展健康宣传、宣扬封建迷信等方式聚集老年人,通过求助、赠送小礼物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进而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诈骗活动。 此类犯罪本质上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而设计的骗局,主要涉及三类十二种手法,具体如下:

第一类是“理财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一些老年人有钱有闲的情况,想理财却不知道如何理财。 此类诈骗的特点是理财项目包装精美,真假难辨,涉案金额巨大,大量老年人被骗。 有四种:一是投资理财,开设所谓的理财公司、古玩工艺品店等,欺骗民众。 老年人投资、收藏; 二是虚构养老项目,以免费旅游、养老项目为噱头,欺骗老年人投资买房养老、出行养老,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声称有国家政策支持,如虚构国家资产冻结、西部大开发、扶贫等国家政策项目,引诱老年人投资; 四是开展传销活动,主要以发展线下人员为主,逐步推广,采用吸引人员投资的方式进行诈骗。

第二类是“老年人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身体机能、认知能力下降的情况实施诈骗。 此类诈骗具有隐蔽性强、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而且范围也比较小。 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下手段进行诈骗:兜售“灵丹妙药”,使用所谓的“苗药”、特效药等为幌子,欺骗老人购买; 声称能够代办事情,通过办理养老保险、老年人证件进行诈骗; 冒充老年人亲友,以借钱为由诈骗老年人的; 搞封建迷信,利用风水不合、生肖不合等理由,帮助老人求菩萨行礼,骗取钱财。 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也有不法分子承包私立医院科室,利用部分老年人不熟悉医疗项目、不懂得看医嘱的情况,为老人提供免费医疗。老年人,代办理住院、代报销。 以虚假增加项目、虚假开药等方式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类是“情感诈骗”,犯罪者利用老年人的爱情、同情、婚姻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诈骗。 比如,以恋爱老人为名,诈骗老人,进而骗取钱物; 他们冒充和尚诱导老人做好事,然后实施诈骗; 作为老人的保姆,他们利用老人情感上、日常生活上对自己的依赖,编造借口骗取钱财; 他们作为老人的朋友,带着老人参与赌博,通过让老人喝酒、欺骗等方式欺骗老人输钱、借钱。

原因分析

智能化、信息化的社会“红利”,成为老年人投资消费的“缺口”。 老年人群体存在着“不缺钱”而是“穷钱”的矛盾。 很多老人经过一生的奋斗,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然而,随着他们逐渐退出就业市场,他们获取财富的能力下降,投资利润也有限。 需求比较旺盛。 然而,当今社会越来越智能化、信息化。 银行、医院、保险等机构主要通过网上办理业务。 然而,老年人的认知能力正处于下降通道。 老年人需求与行业服务供给存在差距。 这种反差使得老年人很难适应智能时代。

老年人,特别是退休后的老年人,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和健康,但信息来源相对单一,辨别能力弱,容易受骗。 旅游是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保姆、看护者很容易让老人产生依赖性。 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这些特点,打着“老年人”、“旅游”、“祖传秘方”、“保健茶”等幌子,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大城市的“虹吸”效应带走了年轻人,独居老人缺乏情感关怀。 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各种“亲情”,很容易获得老人的青睐和信任。 有些孩子忙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家与父母的交流较少。 有时,当父母需要他们时,他们很难及时出现。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趁势利用自己的热情和关心来欺骗老人的信任,导致很多老人在骗子求助时失去了警惕。 另外,老年人的社交圈子和信息渠道都比较狭窄,他们的活动和接触对象大多是老年人。 他们更相信熟人、朋友的口碑,更容易被周围人引导和洗脑。

建议

强化行业标准。 应增加老年人专用柜台窗口数量。 医院、银行、金融机构应照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利用线下专业理财顾问,帮助老年人获得安全、适度的财务回报和医疗服务。 加强对养老投资广告的审核管控,明确与老年人相关的软广告,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整顿规范旅游机构,加大对旅游机构推出的“免费游”、“老年游”等旅游项目的审查力度,对涉及老年诈骗的人员实施行业禁令。

加强案件办理。 全面排查情况,加大对养老金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惩治各类以养老金名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犯罪,加快办理,并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紧迫性。办案时诈骗老人。 加强赃物、损害追缴和司法救济,检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把追缴赃物、损害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坚持追缴到位,全力追回财物。老年受害者的损失。 办案过程中,应关注涉案老年人群体的生活状况,对因养老金诈骗而陷入困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为司法救助创造条件,更好地保护老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 针对老年人不懂先进传播技术的特点,需要利用老渠道+多种新方式进行精准宣传。 养老金诈骗的犯罪手段很快被复制和革新。 要及时开展典型案件宣传、诈骗警示和反诈骗风险,揭露和批评诈骗分子的“套路”,让老年人自觉远离陷阱。 同时,制作易于老年人接受和记忆的文化节目、顺口溜等方式,在市场、公园等老年人经常出没的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景区加强老年旅游团反诈骗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 意识。

(作者单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