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管辖地区签证申请手续一览表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通常需要申请并获得签证。 由于中国(不包括香港和台湾)不是免签国家,中国公民无论长期、短期或经日本前往第三国,无论天数多少,都需要提前办理签证。
原则上,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被判定为有资格获得签证,然后才能获得日本签证。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保证有返回本国或者驻在国再入境的权利和资格。 申请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在日本的活动、申请人的身份和身份以及在留期间符合入管法和难民认定法(昭和26年第319号议会令,以下简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 《出入境管理法》)。 申请人不属于入管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列事项。
根据您所持护照的种类、来日本的目的、在日本的居留期限等,申请签证所需的手续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 请注意这一点。 另外,我们的签证申请原则上是通过本使馆指定的申请机构办理的。 因此,具体申请请通过这些机构进行申请。
除规定的签证费(※)外,大使馆不收取任何费用(加急费等)。 但代理机构需要收取额外的手续费,详情请咨询各代理机构。
(※规定签证费及签证费一览表)
签证热线电话:
(021)5257-4768
传真:
(021)6278-5988
(受理时间:
9:00~12:30、13:30~17:00)
◎“外国人访日签证热线”
再入境许可延期手续需要提前预约,请提前联系我们的签证热线。 如果您已决定出发时间,请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预约。
※审核签证的具体信息请咨询各代理机构和旅行社。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签证申请人、邀请人、担保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询问,将不予答复。 敬请谅解。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别馆领事处
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大厦13楼
【最新签证动态】o关于2023年6月15日签发电子签证的相关通知
o2023年5月12日,关于建立“特殊高层次人才体系”和“未来创意人才体系”
o2023年4月3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前往日本所需手续)(4月3日更新)
o2023年3月17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电子化的回应
o2023年1月13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赴日旅行所需手续)(1月4日更新)
2022年10月10日关于因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扩大而导致再入国许可过期的原永住者、中长期在留者等的处理措施
o2022年10月5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新的边境防控措施(取消新的外国人入境限制、取消签证有效期暂停、暂停免签措施)
o2022年6月22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有效期的新措施(重新延长有效期)
o2022年6月21日在留资格为“技能实习”和“留学”时申请签证时的注意事项(需要提交“快速入境”和“访问日本网”的“确认书”)服务”)
o2022 年 6 月 10 日外国人入境新限制的更新(关于以旅游为目的的短期停留的新入境)
o2022年6月6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新的边境防控措施(修改新的外国人入境限制并放宽特殊情况范围)
o2022年3月4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的新措施(有效期再次延长)
o2022年2月25日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边境防控新措施(修改新外国人入境限制、放宽特殊情况范围)
o2022年1月12日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边境防控新措施(继续加强针对Omicron毒株的边境措施)
o2022年1月4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有效期的新措施(延长有效期)
o2021年12月28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新边境防控措施(针对Omicron毒株的强化边境措施2:签证申请和有效期等)该措施将于2022年1月1日后生效,部分地区将继续实施时间。
o2021年12月2日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边境防控新措施(加强针对Omicron毒株2的边境措施:签证申请和有效期等)
o2021年11月30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新的边境防控措施(加强针对Omicron毒株的边境措施:停止新的外国人入境)
o2021年11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边境防控措施(修改外国人入境新限制)及扩大范围(特殊情况)
o 2021年7月6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有效期的新措施(3)
o2021年6月1日测试证书确认将更加严格
o 自2021年3月19日起,本时段继续暂停便民商务准入和居民准入。
o 2021年3月8日关于居留资格证明书有效期的新措施(2)
o 2021年1月11日起,所有入境外国人需提供出境前72小时内取得的考试证明等。
o 2020年6月30日出国旅行时回美证过期的前永久居民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