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新规:暂停武汉等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全国新规】
一、暂停武汉等47个城市大陆居民个人赴台旅游试点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消息,鉴于当前两岸关系,决定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个人赴台旅游试点自2019年8月1日起,包括武汉在内。
据了解,大陆自2011年开放台湾自由行以来,迄今已开放北京、上海、厦门等47个城市。 在这些城市和在外地开放户口的城市有户籍的居民,可以办理自由行赴台手续。
47个城市名单:
第一批(3个):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10个):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
第三批(13个):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沉阳、长春、石家庄、长沙、昆明、南宁、合肥、泉州。
第四批(10家):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大连、无锡、温州、中山、烟台、漳州。
第五批(11个):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
据悉,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必须先办理台湾通行证并获得出入境管理部门加注。 去台湾之前,需要根据相应事由申请签注,例如团体旅游、个人旅游、探亲等。目前仅暂停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其他不受影响。
2.退伍军人和优抚对象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
(来源:东方IC)
自2019年8月1日起,残疾人员(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伤残农民工)和“三属”(烈士遗属、阵亡军人)伤残抚恤金标准因病遗属、遗属、“三红”(下乡红军退役军人、下乡西路军红军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定期抚恤金标准红军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90元。 上述增幅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3、8月起公职人员差旅、伙食、交通费用将有新规定
(来源:东方IC)
财政部等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差旅餐费和市内交通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实行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按规定办理。 自8月1日起实施。
上述通知要求,出差期间,除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工作餐外,出差人员的餐费均由自理。 商务旅客如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餐食,应提前告知管控标准,并向餐饮提供者支付餐费。
接待单位在出差期间协助提供交通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应按标准付费,最高不得超过每日市内交通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每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缴纳。 。
4、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将于8月30日发行
(来源:东方IC)
8月30日起,发行2019年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10元、1元纸币和1元、50分、10分硬币。 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10元、1元纸币保持了2005年版和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10元纸币的规格、主要图案、主要色彩。第五套1999年版人民币1元纸币。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名称、国徽、盲文面额标记、银行汉语拼音名称、民族文字等元素保持不变,提高了面部颜色的亮度,优化了面部的结构层次和效果,并提高了整体防伪性能。
5、8月1日起,汽车“违规点”将发生变化。
(来源:东方IC)
公安部通知:8月1日起,实施汽车“交通违法排放点”新规定。 有关部门会将车辆与驾驶证绑定。 如果用于取消积分的驾驶证未与违法车辆绑定,则无法取消违规积分。 办理手续。 违规车辆取消积分,须持有驾驶证及驾驶员绑定的相关证件办理取消积分。
“违规扣分”新规还规定,一个驾驶证绑定的非自有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一个驾驶证绑定的车辆总数不得超过5辆。 也就是说,一张驾驶证不能频繁更换机动车绑定,这也有效避免了车主借用他人驾驶证或者花钱找黄牛进行违规扣分的行为。
六、新修订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投诉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投诉质量和效率,更好维护纳税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推出的新办法,扩大了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明确了投诉边界; 拓宽投诉渠道,明确主体权利和责任; 规范受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建立快速处理机制,让投诉处理更加高效。 新措施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七、《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来源:东方I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进行系统规划,采取“渗透、滞留、储存、净化、利用”等方法。 、排放”,全面实现海绵城市建设。 目标。
八、实施移民出入境便利化政策
7月17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60条举措。 其中,公布的第一批12项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9、2019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住建部发布公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GB/T 50378-2019制定,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此次《标准》修订的五大指标体系包括“安全耐用、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宜居环境”,旨在提高建筑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8月1日起斯里兰卡对中国游客免签
(来源:东方IC)
7月23日下午,斯里兰卡旅游部长约翰·阿马拉通加阁下在科伦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宣布:斯里兰卡将对中国游客实施免签政策,以吸引更多中国游客。 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入境停留期限为1个月。
【湖北地区】
一、湖北高速公路交通发生变化,违反本规定将受到处罚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等三单位发布的《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部分时段、路段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知》,自8月1日起,每年0:00至6:00当天,湖北省将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湖北高速公路上行驶。 对违反通知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过或者修改、隐匿、掩盖通行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湖北养老金再次上调,8月底前发放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启动2019年全省转移工作,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千方百计筹措转移资金,确保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包括今年的基础养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退休人员第二代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要求缴费于7月底前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由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调整,尚未参保的,由发放退休金的单位缴纳代付或预付,并要求8月底前支付到位。
3、《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8月1日起实施
物业服务分为五个等级,最高底价为3.2元/平方米每月(带电梯)或2.7元/平方米每月(不带电梯)。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是武汉市首次制定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也是首次提前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阶段属性已明确。
4、武汉:房产中介全面实行实名制
6月14日,武汉市房管局印发《武汉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自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经纪人执业时应当佩戴实名登记证。
上述细则还规定了经纪机构及人员违反细则的法律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向社会公开发布房屋信息或者未按照规定发布房屋信息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合同签订资格。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此外,第三方网络
5、8月1日起宜昌无牌电动车上路或将受到处罚
8月1日起,按照《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宜昌市道路上驾驶无证电动自行车的,给予警告或者50元罚款。 超过标准的临时牌照电动汽车可以骑行至2022年4月30日过渡期满。温馨提示:对于5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发放临时车牌。 消费者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向销售者要求退货、换货或者赔偿。
6、8月中旬随州市可使用电子社保卡购药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局联合制定《随州市医保定点药机构社保卡用卡环境改革方案》明确电子社保卡医保卡缴费结算功能指定零售药店将于8月中旬推出。 电子社保卡不仅具有与实体卡相同的应用功能,而且比实体卡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