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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化塑造旅游、以旅游弘扬文化,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自信和自我完善。 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并将中华文化推向世界。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有着天然的契合点,这就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 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已在各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同时,一些地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探索还不够,文化旅游的作用还不够; 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尚未将旅游作为新的传承实践,旅游凸显文化遗产的效果不明显; 中非相关旅游服务存在世袭人口参与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和市场业态健康发展。

《通知》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通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方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活力,促进非遗实践活动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 还可以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内涵,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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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知》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文化塑造旅游、以旅游弘扬文化,牢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以有效保护为前提。 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层次的融合,明确加强项目梳理,突出品类特色,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建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承载搞好双向培训等8项重点工作。 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理念引领。 《通知》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关系,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引导地方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团体、旅游从业者等相关主体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在融合发展中促进旅游业发展。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 《通知》提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培育旅游线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等,为各地提供具体业务,进一步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指导。

三是推动深度融合。 《通知》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积极参与旅游管理和服务,通过与旅游深度融合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形式,引导相关群体在旅游服务中充分诠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支持非遗群体在旅游服务中充分诠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方主体合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

问:《通知》发布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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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通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地方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遗产团体、旅游经营主体、新闻媒体结合业务职能和自身特点,确定以融合发展为切入点,积极参与、主动落实《通知》相关要求,切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指导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的基础上,支持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广泛对接、深入合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主体和旅游经营主体,增强传承人和旅游从业者的融合发展能力。 通过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推广深度融合成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二是引导传承人主动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旅游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为非遗传承拓展更广阔的空间。 向游客讲述当地传说故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开发传统工艺产品等,满足游客参观、互动、体验、学习的需求。 鼓励旅游景区等旅游空间积极对接适合旅游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提高项目展示利用水平,丰富旅游产品内容和形式,为传承人开展传承实践和传承提供便利条件。旅游空间中的旅游服务,吸纳传承人参与旅游产品研发和旅游服务管理,增强传承人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是动员新闻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游客在旅游中充分认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树立欣赏和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推广和推广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升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整体水平。

四是举办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现场交流活动,召开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座谈会,进一步凝聚融合发展共识。 继续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征集和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和示范带动作用。 研究启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申报认定,建立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 立足本土探索,推动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