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重大调整,每年每人 10 万不限次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不限制次数;免税商品种类扩大至包括电子消费品等七大类消费者青睐的商品;单次购买数量仅限化妆品、手机和酒类饮料;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或数量的,将按规定征收进口税;具有免税商品分销资质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四是实行额度管理,大幅减少单次购买限额商品数量。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凡具有免税商品分销资质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涉及倒卖、走私等行为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的法律责任。
我国自2011年4月开始试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来,总体运行良好,促进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带动了海南旅游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9年底,累计购物人数1631万人次,免税销售额538亿元。这次政策调整力度很大,将大大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释放政策红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信心。
此外,《公告》强调,已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为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流入国内市场重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