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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海峡论坛明日举行,厦门出台 45 条措施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第十一届海峡论坛即将举办

明天(15日)至21日举行

主会场在厦门

今天下午

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

正式发布

厦门出台多项措施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

出台45项具体措施

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道路

领先并先行

把厦门打造成为台胞台资企业第一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两岸最大限度对接起来,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第一故乡。这是赋予福建和厦门的重大而特殊的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厦门发展带来难得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厦门发布《若干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和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

《若干措施》既“着眼大局”,又“注重细节抓落实”,在“新、实、联、融”四个字上下功夫,力争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子上走在前列、发挥带头作用,把厦门建设成为台胞、台资企业的首批家园。

《办法》分为三部分:

一、加强厦台“四通”,打造台胞台资企业“先居之所”

共包含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畅通、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能源资源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行业标准共通化、推动厦金两地电气桥梁对接等5个方面23条措施。

(二)惠及台湾同胞,平等对待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

《措施》涵盖落实对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平等待遇细则、推动厦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化、便利化、深化厦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三个方面14条举措。

(三)深化人文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和国家的了解和感情

分为进一步深化厦台基层交流、进一步拓展厦台交流合作领域两个方面,共8项措施。

这三个部分细化了45条具体措施。

完善厦门与台湾“四通”

建设台胞台资企业第一个家园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厦门与台湾经贸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互通、产业标准共通顺畅,实现与金门地区电力连通、气电连通、桥梁连通。

↑ 统一码头工人正在卸载台湾水果

在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畅通方面,建设厦台共同市场,充分发挥厦门自贸区作用,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厦台金融合作机制,提升厦台现代服务业合作水平,推进对台现代农业合作,支持台企转型升级,支持大嶝对台小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如新设立的台企可申请登记为大陆企业,争取在五通码头设立入境免税店。

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完善厦台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厦门与台湾直航通道,打造台厦欧物流大通道,用好厦金海底光缆。如推动厦门至高雄、澎湖邮轮航线常态化,增加厦门至高雄客运、汽车航线,增加对台直航航线,推动厦门刘屋店港对外开放等。

在进一步推动能源资源互联互通方面,探索能源互联互通新路径,共同保护厦金海域生态环境,做大做强赴台旅游。如成立厦金澎旅游联盟,推动厦金双向直航常态化,推行赴台航线旅客舱单全程无纸化,推行旅检通道“自助通关”服务等。

在进一步推动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力争在厦门率先实现“一城两标”,扩大对台资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的认可,扩大对台胞职业技能资格标准的认可。如对在厦门工作的台湾工程序列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确认相应职称。

推动厦金两地电、气、桥相通,打造“厦金共同生活圈”,建立完善厦金两地定期对接磋商机制,推动海底电缆输电入金门,推动液化天然气入金门,推进厦金大桥建设前期工作。

造福台湾同胞

给予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同等待遇

《若干措施》提出,要像服务大陆人民一样惠及台湾同胞,深化落实中央“惠台31条”、福建“66条实施意见”、厦门“惠台60条”,打造平等对待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示范区。

↑ 去年9月,首批台湾居民在厦门居住证在湖里区金山派出所办理。

在落实对台同胞和台资企业平等待遇方面,要为台胞在厦门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为台胞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加大对台人才、智力的吸引力度,进一步支持台胞青年来厦门创业。如台胞凭台胞居住证购房可享受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推动台胞在厦门使用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并办理大陆驾驶证互换手续,将厦门台胞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在推动厦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方面,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完善厦台知识产权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来台招生规模,支持台湾教师来厦任教,鼓励台湾医务人员来厦执业,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积极开展赴台游学等。如购买服务特聘的台湾教师享受与厦门教师同等待遇,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台湾教师可简化纳入制度考核程序。

厦门看台湾_台媒厦门_台湾厦门旅游新闻

在深化厦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方面,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城市和基层治理,支持台湾社工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支持台湾同胞参与乡村振兴,如建立、申报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等。

深化人文交流

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国家的了解和感情

《若干措施》提出,我们的工作要从广大台湾同胞心里开展起来,积极同台湾同胞交流学习,相互学习,加深了解,增进互信认同,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同胞心灵和谐,增进对和平统一的认同。

↑ 2018年第十届海峡论坛

在进一步深化厦台基层交流方面,要继续举办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推动实施“家乡传承工程”,努力塑造台湾青少年正确家国观念,提升对台交流综合平台实效,加强厦台新闻媒体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厦台社区共建互动,打造具有厦台特色的街巷。

在进一步拓展厦台交流合作领域方面,要加强厦台文化产业合作,加强厦门与台湾城市交流合作,拓展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如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闽台大师”“闽台杰出工匠”评选,共建海峡两岸影视产业基地,鼓励台湾影视行业协会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等。

详细措施请见此处

厦门市探索两岸融合发展

新建道路的一些措施

一、加强厦台“四通”,打造台胞台企首个落地生根的家园

推动厦门与台湾经贸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顺畅,实现与金门地区电力、气源、桥梁互联互通。

一、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畅通

1.打造厦台共同市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对台经贸合作优势,加强厦台行业、协会交流合作,推动对台经贸合作信息汇集、资源共享。新设立的台资企业可申请登记为大陆企业。

2.充分发挥厦门自贸区作用。推动集成电路双创新平台和线上线下集成电路产品保税交易中心建设。允许自贸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向台湾金融同业提供短期人民币资金拆借。吸引台湾保险机构落户自贸区。

3.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行“源头管理、口岸快速放行”和“零等待”,扩大对台进口货物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范围。推进厦金通关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金门高粱酒、马祖高粱酒扩大在厦门销售。争取在五通码头设立入境免税店。打造台货集散地。

4.创新厦台金融合作机制。推动全牌照两岸合资证券公司金元同益证券尽快获批。推动台资基金在厦门设立。争取扩大向台湾同胞发放金融信用凭证试点。

5.提升厦台现代服务业合作水平。加强厦台在生物、医疗、数字经济、新能源、文创等领域合作。厦门台资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参照大陆同类企业标准,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推动建设“海峡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城”。

6.推进对台现代农业合作。扩大台湾农渔产品在厦门销售。加快建设台湾渔业水产品集散交易中心欧厝渔港。台湾同胞取得的集体、统征林地可登记为不动产,支持凭证融资开展抵押贷款。

7.支持台企转型升级。进一步放宽台企市场准入。支持厦门优质台企上市,台企享受同等股改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更多台企在海峡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台湾板”展示上市,支持海峡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开发适应台企需求的金融产品。

8.支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扩大大嶝市场经营的台湾商品范围,推行对台小额贸易优质品牌产品“先放行、后查验”监管。积极争取大嶝市场开展1210保税备货业务。

2.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9.完善厦台接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用并不断完善五通客运码头三期及各项设施,持续完善厦金航线基础设施和网上售票系统。

10、完善厦门与台湾直接联系渠道。推动厦门至高雄、澎湖邮轮航线常态化,增加厦门至高雄客运、汽车航线。推动增加对台直航航线。推动厦门刘屋店港对外开放。

11.构建台湾—厦门—欧洲物流通道。推动厦门与台湾多式联运,为中欧(厦门)班列出口台湾货物提供更加便捷的过境通关服务,扩大台湾货物经中欧(厦门)班列出口至中亚、欧洲市场的业务量。

12.用好厦金海底光缆,推动厦金海底光缆商业化运营,开展电子商务、云服务等新领域应用。

3.进一步推进能源资源互联互通

13.探索能源互联互通新路径。发挥厦门港口航运优势,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给通道,通过市场化合作向台湾提供稀缺能源。

十四、共同保护厦金海域生态环境。定期与金门在厦金海域开展联合放流活动。联合开展厦金海域漂浮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

15.拓展和提升赴台旅游服务水平。组建厦金澎旅游联盟。推动厦门、金门游艇双向直航常态化。推行赴台航线旅客名录无纸化,推行旅检通道“自助通关”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行业共性标准

16.力争在厦门率先实现“一市两标准”。充分发挥台湾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的作用,开展厦台技术标准、法规的收集、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工作,在制定厦门地方标准时吸收借鉴台湾同类标准的先进、合理内容。

17.扩大对台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认可。在旅游、建筑、环保、医疗、冷链物流等领域开展厦台标准合作。允许经备案的台湾地区建设企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在厦门从事建设活动。在厦门仲裁机构复制推广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认定机制,涉台民商事案件仲裁可选择适用台湾地区相关规定。

18.扩大对台湾同胞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认可。推动台湾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直接认可。进一步放宽台湾技师资格使用范围。对在厦门工作的台湾工程技术人员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五)推动厦门与金门两地电力、气、桥梁对接

19.打造“厦金共同生活圈”。把厦门文化、旅游、体育、会展等公共服务平台延伸至金门,鼓励金门同胞来厦门参与各类群众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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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完善厦金两地定期协调机制。完善和改进厦金两地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合作。建立厦金两地气象、地震防灾减灾合作机制以及重大大气、水污染事件通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海上定期应急联络机制。

21.推动金门电气化。推动金门地区以海底电缆输送方式进行电气化。

22.推动液化天然气供应金门。

23.推动金门大桥建设。推动厦门—金门大桥前期工作。

2.惠及台湾同胞,对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一视同仁

我们将像服务大陆人民一样惠及台湾同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条”、福建“66条实施意见”、厦门“惠台60条”,打造平等对待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示范区。

(一)对深圳台胞台资企业实行平等待遇

24.便利台湾同胞在厦门定居工作。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享受与厦门居民同等购房待遇。支持厦门航空推出鼓励和便利台湾同胞往来的优惠措施。推动台湾同胞在厦门使用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协助办理大陆驾驶证换证手续。

25.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将厦门市台湾同胞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支持其按照个人意愿参保。在厦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台湾同胞,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享受与厦门市职工同等待遇。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享受与厦门市城乡居民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

26.加大对台人才智力引进力度。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多就业实习岗位。继续引进特聘台湾专家和专业人才。对国有企业引进台湾人才实行单项薪酬。推荐在厦台湾人才参与福建省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支持厦门法院建设大陆法院系统首个台湾青年实习基地。

27.进一步支持台胞青年来厦创业。继续加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首次来厦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台胞申请创业补贴。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申请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

(二)推动厦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

28.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办好“法官工作室”和“涉台检察院”,切实维护台湾同胞权益。继续聘请台湾同胞担任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探索设立厦门市涉台法律援助中心。推动建设台湾法律调查平台、涉台检察展示平台。支持厦门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律师事务所开展合资合作试点。

29.完善厦台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支持台湾企业和居民在大陆自主申请知识产权。鼓励台湾知识产权企业在自贸区设立服务窗口。

30.进一步扩大台湾学生招生规模。对在厦门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提供一次性5000元入学奖学金。支持厦门与台湾高校、职业学校开展“2+2”、“1+2”、“2+1”模式合作,实行双录取、双学位授予。

31.支持台湾教师来厦任教。在现有学校师资队伍总量内引进台湾教师来厦从事幼儿园、中学阶段教学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的台湾教师享受与厦门市本级教师同等待遇。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台湾教师可简化评审程序纳入录用。对市属公办高校引进的台湾教师,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15万元,中小学、幼儿园引进的台湾教师薪酬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2.鼓励台湾医务人员来厦执业。推动台湾医院备案后使用特殊手术所需器械、耗材。招聘台湾医生。持有台湾护士资格证、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湾人可来厦从事医疗相关活动。取得台湾护理学位的台湾人可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可在厦门执业。

33.满足台胞子女教育需求。在厦门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台胞子女,由居住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在厦门读初中时,可选择区派或报考台胞班;在厦门参加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的,可选择就读台胞班。

34.积极开展赴台研修。继续升级改造厦门(集美)研修基地,吸引更多台湾青少年来厦门研修交流,打造大陆最大的赴台研修基地。

(三)深化厦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

35.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城市和基层治理,聘请台湾同胞担任社区、村庄规划师,推动台湾同胞担任市政顾问。

36.支持台湾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社会事务。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多社会工作岗位并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厦门台湾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省台湾社会工作就业示范基地建设。

37.支持台湾同胞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台湾团队参与厦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支持台湾团队申请省级创业资助。设立、申报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

三、深化人文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和国家的了解和感情

要让我们的工作深入广大台湾同胞心中,积极沟通学习,加深相互了解,增进互信认同,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同胞心灵和谐,增进对和平统一的认同。

一、进一步深化厦台基层交流

38.继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举办更多文化、青少年、草根、特色等系列项目。支持南音、高甲戏、歌仔戏等地方戏曲剧种来岛巡演。

39.推动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拓展寻根溯源、族谱对接、民俗文化等交流,组织更多厦台同乡会、村落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厦台同名村落、宗族交流全覆盖,积极开展厦台社区共建互动。

40.努力塑造台湾青少年正确家国观念。组织实施针对台湾青少年不同群体的学习交流、研学旅行、社区结对、体验配对等活动。

41.提升对台交流综合平台效能。推进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整治活化“台联会”旧址,设立两岸交流展览馆、台湾青年创业馆。打造厦门和台湾特色街巷。

42.加强厦门与台湾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加强厦门与台湾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台港澳e路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面的交流合作。打造一批反映台胞在厦门工作生活的优秀微电影。

二、进一步拓展厦台交流合作领域

43.加强厦台文化产业合作。加强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厦台闽南文化联合传承与弘扬。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闽台工匠名人”“闽台工匠优秀人才”评选。继续举办海峡两岸文化博览会、海峡两岸艺术交流会等文化交流活动。建设海峡两岸影视产业基地,鼓励台湾影视行业协会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

44.加强厦台交流合作。推动搭建厦门、高雄、台中城市交流平台,建立健全对接机制。充分发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对台城市交流合作作用。

45.扩大教育和其他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由Xiamen电视新闻编译

记者:方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