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去台湾地区要手续办理指南:
(一)祖国大陆居民来台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收、处理财物、办理婚丧嫁娶等,须向户籍所在地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中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办理下列手续:
1、交换身份证件、户籍证明;
2.填写赴台旅游申请表;
3、在职或就读者,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决定赴台的意见。 非工作、学习者,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决定赴台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证明。 即:定居必须提交能够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探亲访友,须提交在台亲友证明; 接受、处理财物,必须提交经公证的有关财物合法权利证明; 办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亲友丧事的,须提交相关信件或通知; 及主管机关认为必要之其他证明。
申请流程
申请签注:个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来台湾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
提供证明:个人在申请《入台证》前,可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将证明传真给台湾旅行社,即可完成资质认证。
委托办理:委托本市指定旅行社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通过具有接待赴台游客资格的台湾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入境台湾相关出入境手续。 目前,三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经营资格。
行程安排:您可以委托所在城市指定办理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代订台湾机票、住宿、旅游行程,也可以自行办理。
时限:大陆居民因私赴台旅游,自入境之日起在台停留不超过15天,并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拘留处罚:大陆居民赴台应按时回国,不得非法滞留。 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居留台湾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遣返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得再次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