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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旅行社拒绝记者跟团,只因持有记者证?

旅行社:导游不接待敏感行业客户

记者李先生(化名)称,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购买了云南旅游团,在与平台工作人员沟通行程时,他多问了一个问题:“有记者证的话,会不会有优惠或者免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打电话来核实身份。确认后,他建议李先生不要参加这个旅行团,称这样的旅行团肯定经不起推敲,自己承担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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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真是这样吗?17日上午,记者询问记者卡是否可以免费前往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地,昆明康辉旅行社客服人员直接表示,“我们不能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当记者询问是否因为门票打折而不接待记者时,客服人员强调,一些景点的导游不愿意接待记者,这是行业惯例:“除非是纯观光旅游团,否则一般都要去购物。现在购物都是自愿的,不会逼着你消费。但导游肯定希望你买点东西。”客​​服人员暗示,报名旅游团时不说自己是记者,应该没问题。

随后,记者以报名西双版纳纯旅游团为由咨询了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名客服经理听说记者是随团的,便表示:“导游不敢接这种事,万一他途中随便拍几张照片怎么办?这个有点难处理,最好别去。公司有规定,如果有记者这样的工作,导游不一定接。虽然是纯旅游团,但行程中难免会有一些购物景点,记者拍完照片就不好解释了,万一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搞点新闻,就不好说了。”

“如果你是来旅游的,就别提记者了,因为公司基本不接待律师等敏感行业的游客。”该客服经理说道。

此外,记者还咨询了大理、西双版纳当地两家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纯旅游团出行对记者身份没有限制,但景区不一定有办理记者证的优惠条件。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回应:正在核实调查中

记者在某平台上看到,目前没有针对特定职业的限制,仅提示“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不过记者咨询发现,昆明部分旅行社对记者等特定职业仍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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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记者致电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记者参团有这样的限制。“你是游客肯定没问题,你说你是记者,对方可能以为你是去采访或者别的什么。”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不要报低价团,报普通价团应该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是专门对接景区或者采访的,需要提前联系。

7月18日,文化和旅游司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工作人员正在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有结果后会向社会正式发布。”

此外,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政府部门没有出台这样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主参团的权利。“如果发现旅行社在行程中拒绝律师、记者等相关人员入团,可以向我们提供详细情况,我们会进行针对性调查。”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违反消费者保护法

针对此事,记者也询问了多位律师,在购买旅游服务或者旅游时,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广东平炜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张炜平、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聂伟昌均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张伟平认为,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对旅游者或者消费者群体做出限制,这种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

聂伟昌律师表示,设置条件限制记者、律师或者导游人员参加旅游是违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实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旅行社经常在团购产品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对特定群体进行歧视,这种现象在行业内屡见不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或许是因为律师、记者熟悉法律、熟悉舆情,也熟知处理问题的金科玉律,所以很容易识破旅行社的伎俩,做出合理安排。旅行社对消费群体的差别对待,不仅涉及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破坏了市场秩序,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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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越有“罪”,就越要提高警惕。

记者这个职业并不可怕,旅行社对媒体记者的防范,犹如防火防盗,实在令人无语。

其实,旅行社公然拒绝记者和律师入场的原因并不难猜测,记者和律师由于职业特点,熟悉旅游市场规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善于维护自身权益,也熟知旅游市场的各种猫腻,旅行社自然也有一些顾虑和顾忌。

目前尚不清楚这是云南个别旅行社的行为,还是旅行社的“集体意识”,但无论如何,这种选择性拒绝顾客的行为,无异于自毁生意,损害自己的声誉。

从另一个角度看,旅行社此举颇有“猫腻”之感。如果旅行社规范日常团队服务,行为堂堂正正,不搞小动作,不搞怪,还怕记者和律师干什么?面对这样的“严防死守”,公众难免会解读为一种“心虚”——对自己依法规范服务没有信心,担心遇到“硬茬”,揭穿自己的黑幕和噱头。而旅行社越是拒绝记者组团,游客越需要提高警惕。

事实上,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等人员入团,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早在2017年,媒体就披露,云南部分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专业人员入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时隔6年,类似问题再度出现,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制止。

平心而论,各地旅游业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更何况是云南这样的旅游大省。出现问题并不可怕,防患于未然,及时整改,让游客看到整改的决心,就是在树立良好的印象和信任,这对于旅游业来说尤为重要。

去年8月,云南省委主要领导在推动旅游业快速复苏调研时提到,云南某老景区基础条件好但客流不足,需要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哪里不够、游客为什么没来。这种反思,同样适用于整个旅游市场。公开报道显示,近两年,云南省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取得良好成效。但类似老问题的不断出现,还是提醒监管部门监管查处力度不够,一些不良经营者还未感受到痛点。

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要守护和擦亮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零容忍”绝非说说而已。云南不妨以此次旅行社选择性拒客事件为契机,反刀子到内部,以罚一人以警百人。如果旅游市场能够重生,迎来新风向,对云南乃至全国旅游业来说,都是值得借鉴的一面镜子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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